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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诚实纳税推定权作为纳税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其在广义上赋予纳税人实体上的权利的同时也为纳税人享有此项权利设置了程序上的救济;在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以及为国家创造良好的税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税收法治进步的步伐,纳税人诚实纳税推定权应当被纳入至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囿于我们国家税收法治环境的种种限制,纳税人权利体系的不完善,纳税人权利意识的缺失,我国纳税人权利发展的历史因素的不利影响等等原因,在我国税收立法实践当中,尚未明确此项权利。纳税人诚实纳税推定权推定纳税人为诚实的纳税人,表明对纳税人权益的尊重与维护。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们将会有更多的征税服务要提供给纳税人,赋予纳税人此项权利对于维护纳税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图阐明纳税人诚实纳税推定权的权利本质,以及此项权利在我国法治环境下,纳入我国立法体系的理论支撑。文章简单介绍了现存的两种理论学说,一是税收债务关系说,另一个是税收权力关系说。这两种学说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税收法律关系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笔者在论述纳税人诚实纳税推定权时,以税收债务关系说为理论依据,试图说明理论对于一项权利纳入立法的作用。本文共分为四章和一个结束语。第一部分主要对纳税人诚实纳税推定权进行法理上的分析,说明纳税人诚实纳税推定权概念内涵,并论述此项权利与推定课税权之间的异同,以此来表明诚实纳税推定权的价值内涵,以及此项权利纳入立法所要考量的权利因素。第二部分论述国外纳税人诚实纳税推定权的立法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这部分主要是介绍、借鉴国外纳税人诚实纳税推定权的立法经验。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我国纳税人诚实纳税推定权的立法现状及影响因素。以《税收征管法》以及《关于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公告》当中的相关规定说明了此项权利的立法现状,并论述了我国此项权利立法缺失的原因。第四部分主要对我纳税人诚实纳税推定权立法的完善进行理论上的分析。并建议修改相关法条。结束语笔者简单的表达了理论对于制度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对纳税人诚实纳税推定权纳入中国立法体系所应当考量的国际、国内的立法环境以及税收立法实践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