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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指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在双方感情破裂想要解除婚姻关系时,经双方协商,就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以及财产关系进行约定而达成的协议。而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条款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一方所有或夫妻共有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以便顺利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其背后更是包含了对一方履行抚养义务等因素的让步,既蕴含特定目的又带有一定的身份属性。除此之外,还包含道德义务的某些属性,因此不能直接适用一般性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我国司法实践中,有大量的当事人在解除婚姻的目的达到后,因为各种原因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赠与,或者因离婚后迟迟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原因发生纠纷。而不同法院在对同类案件进行裁判时,其判决结果却不一致,在适用过程中存在争议。笔者认为,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合同,应当是离婚协议中的一部分,与离婚协议作为一个整体对待,将夫妻在离婚时约定此条款的目的考虑在内,依据当事人双方的诉求及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综合认定是否允许撤销以及适用何种法律解决此类纠纷。因此,本文将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案例,从学理上剖析该赠与的法律性质及效力,总结实务中存在的法律适用问题,针对性地进行分析,据以解决离婚协议中父母对子女赠与财产条款法律适用这一难题。本文一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以案例来引出问题,并对研究背景、意义及研究现状进行了介绍。第二部分主要介绍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条款存在的理论争议。分析关于该条款性质认定的主流观点,有“赠与合同说”、“目的赠与说”、“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说、“离婚协议整体说”以及“离婚财产清算说”;其次,对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条款是否可以撤销的问题进行探讨。第三部分考察离婚协议中关于赠与子女财产的域外立法,简要介绍并分析日本、法国、德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为问题的解决提供域外的立法经验参考。第四部分对我国在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子女财产现状进行分析,分别从立法层面以及司法层面进行探讨,结合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提出我国在离婚协议赠与子女财产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建议,包括坚持保护子女利益原则;明确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条款的性质;依据离婚协议订立时的目的适用相关法律以及子女请求权方面的探讨路径。第六部分是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