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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指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政府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加强和改善农村社会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社会治理立足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可以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要求政府积极培育社会中间力量,不断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作为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政府的社会治理直接影响着辖区内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发展,也对建设和谐社会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完善乡镇政府的社会治理,可以维护乡村社会的秩序,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满足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需要,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面对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博弈,乡村社会各种矛盾冲突不断显现,乡镇政府原有的社会管理模式已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的急剧转型,更无法满足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要求,亟需完善并创新,构建新的乡镇社会治理模式,实现乡镇政府的有效治理。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城乡差距”、“三农问题”、“城乡养老差异”等较为突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基层社会治理,在积极釆取措施落实中央关相关精神的同时,紧密结合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初步形成“1+3+N”综合服务管理模式,在尊重乡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同时,乡镇政府积极引导、带动政府各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多元主体参与到乡村社会治理中。对黑龙江省乡镇政府的社会治理进行科学、系统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研究过程中综合应用了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学、社会学的相关理论,对黑龙江省乡镇政府的社会治理进行系统剖析。以多中心治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公众参与理论、协同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运用文献分析、经验总结、深度访谈、数据分析等多种方法,将理论与实践、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研究了社会治理的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等方面,梳理出了当前黑龙江省乡镇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并对黑龙江省乡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进行评价,以数据为依托细致分析其发展趋势,结合国内外基层政府的社会治理实践经验,总结出加强黑龙江省乡镇政府社会治理的建议。本文在全面整理我国社会治理提出背景和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前提下,对黑龙江省乡镇政府社会治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挑战进行细致的分析。构建乡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查阅统计部门资料以及到乡镇进行深度访谈的方法获得相关数据,用获得的数据详细分析了近五年黑龙江省乡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的变化趋势。运用经验总结法,对日本、法国、广东、浙江先进的基层政府社会治理实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其对黑龙江省乡镇政府社会治理的有益启示与可借鉴之处。并针对黑龙江省乡镇政府社会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方法、释放社会参与活力三方面总结加强乡镇政府社会治理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