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国内创新创业类公司发展迅速,融资需求日益扩大。但因资产规模较小、担保来源缺乏及信用利差要求高,其在债券市场上的筹资来源十分有限。为解决创新创业类公司融资难题,沪深交易所曾在2012年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公司门槛、审批速度等方面优势突出,一度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结合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历史经验,证监会于2016年3月8日层面试点推出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可看作是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延续版,但更具政策特点、定位更加细化。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发债主体为符合要求的创新创业公司和创业投资公司,重点支持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公司。证监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全方位支持创新创业公司债的发行与流通,诸如:实行受理及审核专项机制、支持设置转股条款、鼓励以知识产权提供增信、将承销双创债纳入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社会责任评价等。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对完善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创新创业类公司快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文旨在研究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制度设计特点与可能存在的违约风险,为创新创业公司和投资者提供参考。因此,本文首先对创新创业公司债的制度特色与市场发行情况进行介绍,并结合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情况分析创新创业公司债的优势,在此基础上初步总结适合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的企业特征并对创新创业公司债的发展前景与市场潜力进行细致研究。随后,本文在已发行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中选取阳普医疗创新创业公司债作为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先简要介绍阳普医疗的股权结构、主要产品和业务以及创新创业特征,再着重分析其财务与经营状况、选择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进行融资的原因以及债券的兑付能力。通过以上分析得出阳普医疗成功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的优势,总结适合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的企业特征,为其它与阳普医疗同行业、同类型、同财务状况的创新创业类企业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融资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同时,总结出阳普医疗创新创业公司债可能存在的违约风险,来警示此类债券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