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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一个高风险社会,频频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群体性事件以及越来越近的恐怖主义威胁,使国家紧急权的启动和行使越来越频繁。然而,我国目前关于国家紧急权的立法尚不完备,国家紧急权存在被不当滥用的可能,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紧急状态”入宪,首次将国家紧急权纳入宪法规范,但我国宪法上的国家紧急权仍存在实体条件、程序条件不明,限制规范、监督规范阙如的不足。本文从风险社会这个视角入手,研究国家紧急权制度,在明确国家紧急权概念内涵的基础上,提出国家紧急权的权力扩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