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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在全国打响脱贫攻坚战,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本文以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河北省盐山县为案例,以社会公正和乡土社会理论为支撑,发现精准扶贫政策和实践供需矛盾,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本文梳理了贫困、扶贫、精准扶贫的定义及核心内容,认为“贫困”是一种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生产生活状态,具有被动性、持续性、排斥性和比较性;“扶贫”指外部主体向贫困主体注入新的生产要素,打破原有贫困均衡,建立新的致富均衡;“精准扶贫”核心在于扶贫资金和扶贫力量的精准有效配置。本文详细介绍了美国、英国、巴西等国家反贫困经验,以及贵州省、丹寨县、国内其他县市精准扶贫的典型做法。 本文认为,精准扶贫在实践中存在识别对象排斥、项目资金分配不均、帮扶措施不精准、贫困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缺失等问题,影响了精准扶贫的实践成效。本文重点梳理了盐山县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举全县之力推进精准扶贫的主要做法、取得成绩和困难问题,并从县级、乡村、农户三个层面深入剖析精准扶贫政策和实践供需矛盾。 本文认为,应当从“三个维度”优化精准扶贫路径和政策选择。从“人的发展”维度,要尊重贫困群众主体地位,提高乡村扶贫干部待遇,增强精准扶贫人才支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资金投入”维度,要推动外部“输血”向自我“造血”转变,减少“锦上添花”增加“雪中送炭”,提升区域外贫困户和“边缘户”受益度,确保扶贫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张弛有度。从“生产方式”维度,要推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资源资本化,低端生产方式迈向高端产业化,构建各类精准扶贫利益共同体,加快形成全覆盖社会保障网络,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