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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人类社会也变成了一个危机四伏的社会。政府作为社会的第一责任人,其对公共危机进行管理这一职责当仁不让。而其中,如何让社会尽快地从危机中恢复过来又是容易被政府忽视而极其重要的一环。从理论上来说,危机管理理论已经从侧重危机应对、危机预防发展到今天的全面危机管理,全面危机管理理论强调一种综合性、动态性的研究视角。本研究以公共危机恢复机制不足为研究起点,以全面危机管理理论为指导思想,基于中国、美国、日本危机恢复机制的实践分析,力图构建适应我国危机管理实际的公共危机恢复机制。
本文首先分析了现代危机的破坏性以及危机恢复管理的重要性,在回顾当前国内外危机恢复管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问题,即为使社会尽快地从危机中恢复过来,政府应该建立怎样的危机恢复机制?在全面危机管理理论的指导下,作者识别出公共危机恢复机制的四大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多元主体原则、法治原则、学习和革新原则,并概括出公共危机恢复机制应有的特征及主要任务。为了更好地发掘中国实践中的不足,作者选择具有代表意义的日本阪神地震、美国卡特里娜飓风和中国南方雪灾作为分析对象,对比总结出三国在处理公共危机时恢复机制中的经验和教训。文章最后总结了我国公共危机恢复机制需要加强的六个方面:加强指挥协调控制、制定危机恢复计划、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发展巨灾保险机制、完善心理干预机制、优化事后评估机制。
本文创造性地在全面危机管理理论的指导下具体讨论了公共危机恢复机制的构建,其中尤其涉及到近年来危机管理研究中的难点—巨灾保险机制和心理干预机制。文章倡导的是一种“大恢复”概念,要求政府不仅要在危机后进行恢复和重建,还要对整个危机进行评估和学习,将危机恢复机制覆盖到危机常态化的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