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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而分布有丰富的滨海湿地资源和内陆湿地资源,相应地提供了湿地物质生产、环境调节和人文社会等诸多服务功能。本文以辽宁省为研究区域,基于辽宁省林业厅1995~2000年全省湿地资源调查数据,应用生态经济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就辽宁省湿地生态系统类型、面积及分布,辽宁省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价值进行了系统研究,由此得出了一些较为重要的结论:1.辽宁省湿地类型、面积及分布截至2000年,辽宁省湿地总面积为121.962×10~4hm~2,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8.2%。辽宁省5大湿地类型,其中近海及海岸湿地面积最大,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60.5%,其次为河流湿地、库塘湿地、沼泽湿地,湖泊湿地面积最小仅占0.5%。具体可分为浅海水域、岩石性海岸、潮间沙石海滩、潮间淤泥海滩、潮间盐水沼泽、河口水域、三角洲湿地、永久性河流、永久性淡水湖、草本沼泽、库塘共11种类型,其中浅海水域、永久性河流和滩涂面积较大。在湿地分布上,辽宁省大连市和盘锦市湿地面积较大,其次为丹东市,沈阳市和锦州市湿地分布也较多,鞍山市、抚顺市、阜新市和辽阳市湿地面积较小,面积比例均不足2%。2.辽宁省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辨识辽宁省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由物质生产功能(湿地产品生产)、环境调节功能(大气调节、水分调节、污染净化、重要物种栖息地、消浪促淤护岸)、人文社会功能(旅游、教育科研)3大类共8项服务功能构成。辽宁省湿地生态类型与生态服务功能之间的对应关系表现为:浅海水域具有产品生产、污染净化、栖息地、旅游和教育科研5项功能;岩石性海岸具有消浪促淤护岸、旅游和教育科研3项功能;滩涂具有产品生产、污染净化、栖息地、消浪促淤护岸、旅游和教育科研6项功能;河口水域具有污染净化、栖息地、旅游和教育科研4项功能;三角洲湿地具有栖息地、消浪促淤护岸、旅游和教育科研4项功能;永久性河流具有水分调节、污染净化、栖息地、旅游和教育科研5项功能;永久性淡水湖具有水分调节、栖息地、旅游和教育科研4项功能;草本沼泽具有产品生产、大气调节、污染净化、栖息地、旅游和教育科研6项功能;库塘具有产品生产、水分调节、栖息地、旅游和教育科研5项功能。3.辽宁省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辽宁湿地生态系统每年为人类提供的服务功能价值达741.54亿元,相当于全省2000年GDP的15.9%。从5大类型湿地的生态价值量看,近海及海岸湿地的生态价值高达400.52亿元,占全省湿地生态价值总量的54.0%,其次为库塘湿地价值比例为33.0%,河流湿地及沼泽湿地次之,分别为11.2%和1.8%,湖泊湿地的生态价值最小,比例仅为0.1%。在11种类型湿地的生态价值中滩涂和库塘湿地的生态价值量很可观,分别达258.44亿元和244.57亿元,浅海水域和永久性河流的生态价值量也较大,分别达125.29亿元和82.68亿元。湿地生态系统的物质产品生产、环境调节和人文社会服务价值相当于2000年辽宁省GDP的4.0%、10.8%和1.1%。湿地生态系统中水分调节、消浪促淤护岸、湿地产品生产和科研教育4项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处于主导地位,占总价值的98.0%。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湿地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价值在辽宁省湿地总价值的比例分别为8.0%、25.6%、0.8%、2.9%、6.9%、15.3%、7.0%、6.3%、1.1%、2.1%、13.4%、4.1%、1.3%和5.2%。其中大连市湿地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价值量最大,为190.18亿元;丹东市和盘锦市湿地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价值量也较大,分别为113.36亿元和99.60亿元;鞍山市、阜新市和朝阳市湿地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价值量均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