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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中国进行了分税制改革,建立了比较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它对平衡地区的经济发展,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过渡性特征,无论是在实现合理的再分配、缩小各地公共服务的差异方面,还是在资源配置方面,都尚未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一些学者还指出,由于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事权和财权的范围界定不清,统计资料欠缺等原因,转移支付也存在如均等化规模小,调节功能微弱、支付额的确定缺乏科学依据、形式偏多等问题。从地方政府的不同层级来看,我国省级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尚不健全,省级、地市级财政对县乡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明显不足,逐步拉大了辖区内的地区间财力差距。以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Equalization Transfer),是缓解地区间财政能力差异,保证落后地区的公共服务达到基本水准的最重要手段,对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以及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从转移支付制度实施的实践考查,至今虽已运行十余年,但却远未达到预期政策目标。表现为不同级次政府财政自给能力悬殊,各地区财政差距不断扩大。因此,在党的十七大上中央再次强调了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建立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的的公共财政体系,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效果,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缩小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在享有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使不同区域民众享有比较均等的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基本公共文化的机会、公共服务水平和良好生活环境。“建立惠及十三亿人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和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中国人类发展的必由之路。就其制度建设和对于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意义而言,可以同过去三十年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相提并论”1。中国政府正在为惠及十三亿人的基本公共服务做出巨大努力。无疑,中国人类发展将迈上一个新台阶。如何为十三亿人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务,是迫切需要研究的公共政策、体制、制度和机制创新的重大课题。从一定意义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是中国现阶段,乃至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内消除绝对贫困,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帮助贫困人口彻底脱离贫困的重要途径。转移支付均等化作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手段,?对其效应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1978年后,我国财政体制改革沿着财政分权思路不断推进,与此相适应,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也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1994年分税制改革中,转移支付制度是其重要的组成内容,1995年财政部推出了中央对地方的《过渡期转移支付方案》,1996年又对该方案做了进一步修改,使之趋于规范化。从客观上讲,对分税制改革以来实施的转移支付制度效果进行客观、全面地评价,有相当大的难度,一是相关数据获得存在一定难度,二是从作用的领域来看,转移支付范围既包括经济领域,也包括社会领域,而这一领域的效果很难量化评价。从相关文献的情况来看,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效果的评价主要侧重某些经济效果,本文将从缩小地区间财力分配差异角度,通过计算均等化效果系数,作为评价我国近年来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效果的依据之一。?本文通过实证研究方法作了转移支付的转移支付均等化效应实证分析。通过对我国地方财政自给能力差异的分析和对其地区间转移支付均等化效应的实证检验,探询了我国地区间转移支付的均等化程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要加快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二要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实现的监管机制;三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绩效的评估制度。笔者希望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本文的分析,能够在以下几方面有所创新:1、通过计量、博弈等多种数学方法的应用,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转移支付模型,并注重模型的可操作性和模型数据的可获得性,在理论研究和可行性方面做出创新;2、试图采用计量模型,对转移支付均等化效应进行实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