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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审判是各国刑事审判制度的最佳价值选择,也是人类历史以来,关于法院审判问题中的一个永恒的话题。刑事审判公正与否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从世界范围看,越来越多的国家已注重立法、保护诉讼当事人尤其是刑事被告的的公正审判权,促进审判公正的实现。从我国刑事审判实践看,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关于实体问题一直是司法界追求的目标,而对诸如是否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判是否公开、是否遵循法定审判程序等重要问题却被忽视了。近年来,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完善、法制的不断健全,程序公正的价值、对被告人合法权利的保护正逐步受到重视,然而,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审判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审判的公正性。因此,深入探讨刑事审判的公正性,并以此为理论基础重新构建我国的刑事审判制度,对刑事诉讼法的完善有着划时代的意义。本文立足于我国的刑事审判实践,从基本概念、内涵入手,详细阐明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审判效率与审判公正的关系,从审判的独立性、控辩双方的平等性、审判公开性及裁判的及时性四个方面提出了刑事审判公正性的基本要求,重点指出了现阶段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与刑事审判公正性相背离的诸多方面,如法官庭前预断的存在、控辩地位不平等、审判不能真正独立、证人不出庭作证、庭外调查的存在等等,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了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保障审判独立、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庭前进行预审、实行证据展示、取消公诉人监督职能等完善刑事审判程序的对策,从而构建了刑事审判得以公正进行的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