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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分析法学,是经济学和法学的交叉学科,是当代西方经济学和法学的重要流派之一。其视角新颖、方法独特,具有实际操作价值,因而备受瞩目,影响甚大,在法学界尤其在法理学界地位日益提高。经济分析法学不仅涉及法哲学范畴相关问题,而且涉及几乎所有部门法领域的实际问题,其研究对于认识法律和经济之关系独具意义。它所贯穿的一条主线就是把效率作为法律的基本价值目标和评价标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律手段,只有当法律充分体现效益意识时才能得以实现。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健全、依法治国方略深入人心,党的十七大,更是为新一轮的改革开放提出了新的要求。研究当代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治,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都有必要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研究之,通过借鉴西方经济分析法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和观点,着重研究法律的社会与经济效益,这对提升法律运行效率、完善法律运行效果及构建和谐的法治社会均具重要意义。本文以著名经济分析法学家科斯和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的两段经典论述为开始,从开篇就将成本、收益以及效率等这些经济分析法学赖以存在的“精髓”作为贯穿文章始终的线索引入。文章首先对经济分析法学作了概述。从经济与社会的角度追溯了经济分析法学的起源以及历史发展过程,介绍了经济分析法学主流范式学说的基本概念、方法论基础以及当前遇到的研究困境,并对未来经济分析法学的发展路径进行了初步探讨。紧接着文章从经济分析法学的价值观对我国法治建设产生的影响、指引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以及对法律运行的过程的指导借鉴意义等方面,论述了经济分析法学所蕴涵的价值理念以及我国当前和谐社会法治建设的意义。文章最后将经济分析方法具体运用在法律运行中,努力尝试运用成本-效益法、制度理论、实证分析等不同方法对法律运行的全过程,即立法、守法、执法、司法四个方面分别进行分析讨论,希望通过对经济分析法学理论的梳理,找到一个将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与实际的法律运行结合起来的途径,为法律能有效运行提供一种模式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