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一改传统文献关注于金融体系对于收入分配产生影响的研究思路,从宏观视角使用OECD国家和中国国民收入核算中的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账户和金融交易账户)和资产负债表(金融账户)数据研究收入分配对于金融发展和金融结构的作用。在回顾了早前学者们对于金融结构和收入分配关系的研究后,论文分析了22个OECD国家金融结构和收入分配的整体状况,特别关注于这些国家住户部门的金融结构和收入分配,试图找出收入分配对于金融结构的影响。通过因子分析和横截面的多元回归分析,本文证实收入分配可以对金融结构产生显著的影响:住户部门可支配收入影响着各类金融中介机构的规模,也决定了住户部门金融资产的持有规模和结构;高劳动者报酬、低经营性留存则可以促进各类融资活动的规模;高的净财产性收入往往伴随着高的金融机构私人信贷和股票市场总市值相对规模;住户部门可支配收入占比同其持有的共同基金以及非股权证券资产占比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劳动者报酬占比高、经营性留存占比低则住户部门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规模都更大,但非股权证券类资产却相反。接下来,论文详细分析了中国的金融结构和收入分配状况,将中国同OECD国家进行整体比较通过比较,本文发现:导致中国金融结构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中国住户部门在收入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且收入来源构成单一。最后,本文将中国与具备不同金融结构的两个典型发达国家——美国和德国做对比,发现中国的金融结构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德国,银行在中国金融体系中的作用极其重要,而金融市场的规模有限,同美国有着较大差距。与德国不同的是,银行以外的各类金融中介机构在中国亦不活跃,收入分配在其中同样是重要的影响因素。通过这些分析,本文认为为了使金融体系得到更加健康的发展,中国应该有效的提高住户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占比;合理提高劳动者报酬占初次分配收入的比重,降低收入分配差距;增加住户部门的财产占有,从而扩大住户部门财产性收入的来源;为居民提供更为充分的基本生活保障;金融体系本身也应促进产品的完善和创新,降低金融体系的进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