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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是一种社会公共事务,属于国家管理的范围。只有那些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宗教活动才是合法的、受保护的正常宗教活动,反之则为非正常宗教活动。非正常宗教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佛、道教乱建小庙、乱烧香、乱做佛事道场的“三乱”现象、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天主教地下活动等等,这些活动不利于社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健康文明,影响到社区的环境整洁、群众的正常生活,并对公共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非正常宗教活动之所以存在并极易出现反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现有宗教场所布局的区域性不均衡、受历史风俗的延续性影响、群众日益增长的宗教活动需求、群众出于实用主义和功利性目的和法制观念淡薄、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以及政府对宗教活动管理存在盲区等原因造成。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都在探求解决、治理非正常宗教活动的有效途径,从以往单纯的堵的治理模式来看并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各地逐步在转变宗教管理模式上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从宗教的功能属性、政府的职能属性、政策的导向性以及以往整治的效果来分析,以堵为主的治理模式逐步向“以疏为主、疏堵结合”模式的转变趋于必然。通过对**区政府治理非正常宗教活动的个案分析,本文得出疏导模式具体运用的方式和途径,特别是针对佛教乱烧香、乱建小庙,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对策,并针对期间产生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疏导模式运用的对策建议:准确界定相关边界问题,包括预测宗教活动的发展前景、区分非正常宗教活动的不同类型、把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宗旨;具体落实好疏导策略,包括坚持全程疏导,尊重信众宗教感情、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布局宗教场所、坚持依法管理,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包括完善立法、强化属地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宗教团体的内部管理等。本文试图通过对个案的分析,为疏导模式提供理论和现实的支撑,并给各级政府在非正常宗教活动的治理实践中提供可以参考和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