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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在我国目前保留死刑的历史条件下,死刑被告人的法定权利被漠视、侵犯的现象普遍存在,自然权利也严重缺失,其权利保障形势非常严峻。本文拟通过对我国死刑被告人权利的类型和现状进行评析,对其生育权、临终关怀权、行刑方式选择权、器官和遗体利用权等权利进行重点探讨,以厘清其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并对其权利的现实境遇进行剖析,基于刑罚人道主义的思考,贯彻以人为本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对其实施人性化管理,注重人文关怀,并提出如何保护其权利的一些立法、司法方面的具体对策和建议,以期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从而为死刑被告人的权利保护献计献策,做一些绵薄贡献。除引言外,本文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我国死刑被告人权利的主要类型进行概括论述。首先对法定权利中的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宗教信仰自由权与民族风俗习惯权及诉讼权、检举、控告权、国家赔偿权予以列举;随后又对自然权利中的临终关怀权、结婚、同居、生育权、行刑方式选择权,遗体及器官处置权进行了简要描述,以便读者对其基本权利有一个初步的认知,从而为下一步的分析奠定基础。第二部分:对我国死刑被告人权利的现实境遇及状况进行了重点剖析和论述,指出存在的种种问题,列举了其权利缺失及受损的具体表现,并为下面的解决问题之对策的提出做了一定的准备。第三部分:通过上述两部分的分析探讨,针对死刑被告人的权利保障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立法和司法方面的积极的建议和意见。并充分结合笔者在公安看守所的工作实践,选取了在对死刑被告人管理、教育中的几则典型案例,从而在实践中为对死刑被告人实施人性化管理,积极保障其应有权利进行了一些必要的探索。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对死刑犯的概念的内涵外延重新定义;(2)对死刑被告人的权利进行了类型划分,将其分为法定权利和自然权利两大类;(3)充分结合笔者的工作实践,融合刑罚人道主义理念,创造性地提出要对死刑被告人进行人性化管理,注重精神层面的关爱,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做法和对策及解决方案,使本文主题与现实之间具有明确的针对性,使整篇文章言之有物;(4)在行文方式上,本文进行了一些大胆的尝试,试图将学术论文与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力图走出一条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