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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科学技术飞快发展,特别是一场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新技术革命(主要指微电子技术、生物工程技术、新材料技术、航天技术)正在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在这之中,影响这个信息时代最直接、最基本、最重要的技术就是微电子技术。而集成电路技术恰恰是微电子技术的核心,也是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的基础。自20世纪后半叶以来,集成电路工业在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中不仅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的强弱,同时也标志着一个国家的综合工业水平在世界上的高低。所以,曾经有人这样断言:像现在的OPEC(石油输出国组织)左右世界一样,将来掌握了半导体技术的国家将左右整个世界。 我国集成电路工业的发展,起步较晚,与国际同行相比差距较大。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加入WTO的深入,我国越来越认识到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及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即首先必须给我国集成电路及其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和空间,于是2000年中国国务院颁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随后北京、上海等地纷纷制订集成电路产业优惠政策和发展规划,进一步促进我国集成电路工业的发展。然而,光有政策是不够的,集成电路作为一种较先进的工业产品必须受到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但是由于集成电路及其产业的特殊性,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如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均难以给予其适当的保护(或保护不力)。因而,2001年10月1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正式在我国颁布并实施。该条例标志着我国以单行法规的形式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其相关产品依法进行有效保护。 本论文就是基于这种背景而产生。首先将集成电路技术的全球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当前国内的相关发展进行对比分析;其次从现有法律、政策方面加以研究分析,提出了“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定义及特征;重点分析了国外(主要是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欧洲各国及相关国际组织)在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现状与特点;再次,结合对我国当前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运行之利、弊相关情况的分析,同时还探索了我国在集成电路其它方面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种种路径以及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进行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