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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标志,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历史转型期。国史和党史上,也称之为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新时期”。所谓社会转型就是由原来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向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模式的转变。“传统”模式与“特色”模式的共同特征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同点是后者抛弃了前者“以阶级斗争为纲”,采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用“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向前发展。从政治学理论上解读,这个社会转型期同时也是邓小平理论为国家政治核心指导的历史时期,并在后邓小平时代开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时期。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党的十六大又提出:“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十七大政治报告再次强调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有序扩大”。“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有效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大战略举措,是跟政治体制改革的趋势同步的,迄今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大面积和深层的成效,还有待于将来。本文正是立足于中国社会转型期这一特定的时代背景,试图对我国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进行初步的探讨。除绪论作较大篇幅的理论综述外,主体部分由三章内容构成。第一章主要概述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现状。第二章主要探讨社会转型期我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制约因素。第三章提出了扩大与完善我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若干举措。限于学识与水平,本文的内容与见解是欠全面与深刻的。并且成稿后才蓦然发现扩大与完善中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原来是一个国家的理论难题和实践难题,于是自己这篇文章写成了头重脚轻。总的来说,是抛砖引玉,诚祈方家有以教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