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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尔巴哈在德国古典哲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对之后的哲学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是,国内对他的研究还很不够,尤其是关于他美学思想的研究更是有待进一步的深入,而他的幸福论与美学之间关系的研究在国内就更少了。所以,为了进一步了解费尔巴哈的哲学思想,弥补其中的不足,我们有必要对费尔巴哈的幸福论与美学之间的关系作祥要的研究和分析。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哲学是在批判宗教神学唯心主义哲学和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哲学的基础上展开的,幸福论是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受其中的影响。费尔巴哈的哲学根基是“上帝”、“理性”、“人”三者,它有一个从“上帝-理性-人”的发展演变过程,从一开始信仰神学转向对理性的追求,成为黑格尔主义者,继而放弃理性,转向对感性的现实人的关注,所以,费尔巴哈的哲学思想是较为复杂的。费尔巴哈的幸福论坚持唯物主义路线,从感性的自然出发,肯定了现实生命、生活以及道德对幸福的重要作用。对宗教神学幸福观和理性主义幸福观都予以了强烈的批判,让人们从虚幻世界回归到对现实世界幸福的追求。其主要内容是:一、“生命本身就是幸福”,费尔巴哈肯定了生命与幸福的紧密关系,并且还进一步把生命与幸福等同了起来。他认为一切有生命的生物之最基本、最原始的活动就是对幸福的追求。因此,他号召人们从宗教神学那种虚幻的精神世界的幸福追求转向对生命存在的幸福的关注,这狠狠地打击了封建宗教神学;二、“生活的东西都是幸福”,这是对“生命本身就是幸福”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费尔巴哈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对幸福的追求,即生活的东西都是幸福。他列举了生活中的四种现象来加以说明,依次是“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是幸福”、“自杀是为了追求幸福”、“信仰宗教是为了追求幸福”、“性也是对幸福的追求”。这在当时具有很大的进步,因为他不仅把幸福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起来,还主张对人的欲望应予以满足,肯定了感性对人们生活幸福的重要性。使人们既不再把幸福寄托于虚无的上帝,也不再过度地强调理性于幸福的决定性作用,从而转向对现实生活的关注;三、“道德的原则是幸福”,费尔巴哈分别从利己主义、义务、良心、德行等道德原则来加以论述。他认为人只要遵从合理利己主义即在合理追求自身幸福的时候,也适当照顾和满足他人追求幸福的愿望,就会获得幸福。义务也是出自人们追求幸福的愿望,它与人的自爱自保的根本目的相一致。而良心则是自身幸福与他人幸福之间的一个中介物,二者有着紧密的联系,良心在促进他人幸福的同时,也可以让自身获得幸福,幸福的人可以增进他自身的良心,一个有良心的人也会帮助他实现幸福的愿望。德行与幸福也紧密相连,因为道德的行为可以促进人的幸福,而幸福也可以帮助人实现其道德的行为。幸福论与美学之间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们都是对生命本身极其存在的关注与思考:在“生命幸福论”与美学的关系上表现为对生命价值的关照以及对个人主体价值的弘扬,这点与生命美学有着共通之处;在“生活幸福论”与美学的关系上表现为对现实生活的关注,倡导人们要关注现实生活,通过对现实生活的关照来获得幸福与美。费尔巴哈关于生活与美的认识对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美是生活”的理论以及马克思的美学思想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道德幸福论”与美学的关系上表现为对“我”与“你”之间的最基础的关系问题的思考以及道德作为一种实现手段于幸福与美的关系问题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