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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然而,区域之间发展不协调的结构性矛盾依然比较突出,这一问题己经成为经济持续健康增长的一大阻碍。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格局,加强和完善跨区域合作机制,消除市场壁垒,促进要素流动,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通过跨区域群体投资这一机制,可以促进“东中西部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局面的形成,对于我国企业发展、投资所在地的经济发展以及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跨区域群体投资作为产业集群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特有现象,不仅能够拓宽产业集群的发展空间,同时还能带动投资所在地的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是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依据产业梯度转移理论,我国东中西部地区间所存在的差异已为跨区域投资创造了条件,但到目前为止,大规模的跨区域投资并没有出现。本文希望通过理论分析和实地调查,研究对于跨区域群体投资重要的影响因素,并针对东中西部提供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并且能够推动理论发展,同时解决实际问题,为促进跨区域投资的有效形成,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平衡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理论上的支持和操作上的建议。本文首先就各种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阐述了跨区域群体投资的概念、模式及其优势,深入探讨了跨区域群体投资的影响因素,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收集相关数据,运用AHP层次分析法对内外部因素对影响跨区域群体投资的重要程度进行剖析,从实证的角度得出龙头企业的带动、拓宽市场、取得集群效应、降低土地和劳动力成本、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完善的基础设施等因素是影响跨区域群体投资的主要因素,最后再分析典型案例中的影响因素加以补充说明。本文的研究分别对我国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提出建议,采用何种跨区域群体投资的模式,利用这些影响因素来更好地推进跨区域群体投资,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