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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政权序列中,农村基层政权是最基础部分。它的地位和作用相当重要。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设,直接关系国家的权威及其合法性基础的建构,关系到“三农”问题的彻底解决,也关系到在农村全面实现小康,事涉全局,最为关键。然而,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政权运行状态堪忧,远远不能适应转型中的乡村社会。主要问题是政权职能缺失、管治失效,政权机构芜杂、人员冗肿及债务压力沉重,运转艰难。农村基层政权面临的举步维艰的窘状,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更显示了农村基层政权改革势在必行。 论文通过理论阐述和实证分析,对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问题进行了系统论证,提出了对农村基层政权改革的基本原则、思路和具体方案的意见。论文认为,农村基层政权改革的基本原则应是“政止于县、民主授权、地方自治、稳妥推进”。农村基层政权体制设计为:撤销现行的乡(镇)党委、政府、人大,设立县委县政府驻乡镇党工委、办事处,统筹所辖乡村事务;将建制镇从乡村中剥离,由县级政权直辖,并设立城镇工委,专职负责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将驻乡部门机构撤并,仅保留公安、工商、税务、法庭,由县级部门直管。对于改革中涉及的乡镇人员消化和乡镇债务处理,论文也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同时,论文还从乡镇政权改革配套的角度,提出农村公共产品提供体制改革方案,并对现行的土地制度提出大胆革新的主张。 论文剖析了农村基层政权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从定义、地位作用、管治区域的社会特征及担负的历史任务等方面进行了论述。简略回顾了农村基层政权的历史沿袭,对主要历史时期农村社会的治理模式和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及内容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对传统政权制度进行了评述。重点分析了农村基层政权现行状态,论述了乡、村二级政权体系的架构格局。对农村基层政权的问题、困难及其成因进行了分析,从政制结构、政权职能以及现实危机等方面论证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探讨了农村基层政权的体制改革问题。主要观点是:让政权止于县,实行乡政民治,从法理上提出农村基层政权权力来源应由民主授权,从行政机构、执法机构、党委机构三个方面规范政权职能,同时,就改革后现行政权遗留的几个现实问题提出了实际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