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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通讯手段的突飞猛进,以及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促使了网络银行的产生。网络银行这一金融创新形式的出现引发了银行管理模式、组织结构、业务运作等方面的一系列重大变革,同时也对银行业监管的法律制度及国际协作提出了挑战。针对这一挑战,各个国际金融组织和区域金融组织已经着手应对互联网对银行监管带来的影响,并出台了相应的规则,这些国际惯例带动了各国国内网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设,出现了网络银行监管国际惯例国内法化的趋势,我国应适应这一潮流,尽快在国际惯例的指导下完善本国的网络银行业务监管法律制度,积极应对网络银行带来的风险和挑战。本文通过对网络银行法律内涵的深入探讨及对网络银行监管国际惯例的介绍,借鉴国外网络银行国际惯例国内法化的一些成果,分析了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网络银行监管国际惯例国内法化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全文共分七部分,即前言、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和结论。第一章网络银行法律内涵的重新界定。通过对网络银行产生发展的介绍,辨析其在监管层面与广义电子银行的不同之处,即公共开放性、经营混业性、交易跨国性等,对网络银行的概念在立法监管层面给予界定。第二章网络银行监管国际惯例介绍。网络银行除了要承受传统意义上的金融风险,面对着开放、虚拟的互联网,还时刻经受着传统银行业务所没有的风险。国际惯例给出了应对这些风险的监管原则和相应措施,这些国际惯例包括,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定的《电子银行与电子货币活动风险管理》、《跨境电子银行业务的管理和监督》以及《电子银行风险控制原则》等,这些国际惯例带动了各国国内网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设,许多国家将网络银行监管国际惯例转化为国内法。第三章发达国家和地区网络银行监管国际惯例国内法化的借鉴。由于发达国家的网络银行发展远远超过我国,相应的其监管国际惯例的国内法化也远远较我国先进,因此,对欧美国家的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进行分析,并借鉴其先进经验是非常必要的。本章对欧美国家的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进行了介绍,并说明了其对我国网络银行监管国际惯例国内法化的借鉴意义。第四章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对我国网络银行业务监管框架的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提出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存在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客户信息保护与银行信息披露规定过于粗放、安全标准和技术标准亟待确立、监管范围和监管模式有待调整、跨境交易管辖权尚不明确的法律问题。第五章完善我国网络银行监管国际惯例国内法化的制度构想。本章针对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即建立我国网络银行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即统筹设计监管法律体系、细化客户信息保护与银行信息披露的规定、确立权威的安全标准和技术标准、逐步扩大监管范围、建立协作统一的监管模式和以非现场监管为主的监管方式、开展国际合作以协调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