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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世界上人口第一大国,16岁以上人口达到10.25亿,经济活动人口达到7.87亿,约占世界劳动力资源总数的30%。尽管我国有着巨大的劳动力资源的数量,但是总体素质却比较低,而社会对高级技能的需求是巨大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尽管我国就业形势一直很严峻,劳动力市场中技能人才依然供不应求,而高技能人才的求人倍率更高于1.5。我国劳动力人才结构是典型的金字塔形,最多最底层的部分是非技术劳动力,位于塔尖的高技能人才比例大大低于发达国家。高技能型人才短缺,已经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一个重要阻碍因素。我国高技能人才的现实状况存在许多问题,包括数量匮乏、结构不合理和文化水平低下等。
高级职业技能开发和劳动力市场的关系最为直接和巨大。规制严格的欧洲劳动力市场促进高级技能平衡,因为它的三方机制造成了工人、雇主和政府在培训方面的合作,自由放任的盎格鲁-萨克森模式需要个人和政府的培训投入以开发高级职业技能,而日本劳动力市场有“三大法宝”,即企业内工会、终身雇用制和年功工资,有利于高级技能的形成。
尽管我国政府在近几年非常重视高级技能的开发工作,但是制约高级技能人才发展的因素仍然很多:首先是现行职业教育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对于高级职业技能数量和质量的要求;二是高级职业技能开发的环境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国家、企业和个人投入不足以及人们对技能人才的不正确观念;三是对技能人才的激励不足,包括工资和地位低下,阻碍了我国高级职业技能的开发;四是我国劳动力就业合同短期化趋势明显,影响了高级技能的形成。
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在高级职业技能开发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首先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技能人才的作用,采取各种方法对技能人才进行奖励,建立长期的雇用合同关系,减少培训中的机会主义和“囚徒困境”。由于内部劳动力市场可以促进高级职业技能开发,而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形成需要稳定的劳动关系,我们需要建立工人、雇主和政府的三方伙伴关系机制,应该制订有利于保护工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并全面实施;再次,要加强培训与就业的结合,实现真正的、全过程的校企合作以开发产业需要的高级职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