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地矛盾也日益突出。长期以追求土地的经济价值为目标,致使对土地的生态环境保护不足,造成土地利用的外部不经济,影响着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土地生态安全研究已成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的重要内容。2010年,国家编制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环境利用现状、承载能力以及发展潜力,确定地区发展主体功能和发展方向,其目的是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格局。在此背景下,分析各功能区土地生态安全状况,对于掌握土地生态安全空间差异及原因、完善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套政策、充分发挥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协调控制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在探讨土地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相互作用的基础上,构建了土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借助计量经济分析和空间统计分析方法,分析了广东省21个城市的土地生态安全空间差异,并针对各主体功能区提出维护土地生态安全的措施建议。研究主要内容如下:(1)根据人地关系的特点,分析了土地生态系统与外界影响的相互作用机制,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对土地生态系统施加压力,导致土地生态系统的安全状态发生改变,土地生态系统通过信息反馈促使人类对生态系统安全问题产生响应。主体功能区划是人类响应的方式之一,通过区划规范人类活动,调整人地关系,不同的主体功能对土地生态安全的压力、状态、响应作用各不相同,土地生态安全状况影响主体功能的划分与落实。(2)以“压力(P)-状态(S)-响应(R)”模型为基础,从土地生态安全压力、安全状态和响应水平三方面进行指标的选取,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计算广东21个城市的土地生态安全水平,结果显示,珠三角和粤西、粤东两翼土地生态安全水平较低,环珠三角和北部城市土地生态安全状况较高。各评价指标中,21个城市的经济密度、单位土地废水负荷、固定资产投资、人口密度、自然灾害受灾面积比重、建成区面积、人均水资源等指标值在各市中差异较大,表明各市在资源禀赋、发展水平、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经济因素是区域土地生态安全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3)将2010年广东省土地生态安全格局图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图进行耦合,分析不同主体功能区内土地生态安全状况及影响指标,结果表明,优化开发区土地生态安全除珠海市呈现“良好”状态外,其余城市为“敏感级”;重点开发区呈现两极分布,江、惠、肇安全指数高,其余城市安全指数低;农产品主产区城市土地生态安全水平处于“敏感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土地生态安全平均指数最高。各区内土地生态安全“压力-状态-响应”水平依次为:优化开发区“低水平-低水平-高水平”,重点开发区“中等水平-中等水平-较高水平”,农产品主产区“较高水平-高水平-低水平”,重点生态功能区“高水平-较高水平-中等水平”,各区内影响土地生态安全水平的指标各不相同。针对评价结果,文中指出,优化开发区应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放在首位;重点开发区要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放在首位;农产品主产品应将提高土地生产力、防止土地污染放在首位;重点生态功能区应坚持生态优先、适度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