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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是18世纪启蒙运动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卢梭所著《社会契约论》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具有指导性的理论思想著作。卢梭提出的从“天赋人权”出发的自由平等的人权思想,起到了开创性的作用。在卢梭的人权思想中,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能够实现人的自由平等的社会契约,理论前提是天赋人权,公意理论和人民主权是其学说的核心。在对马克思思想的来源研究中,虽然学术界大多认为马克思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法国唯物主义学家的思想,但在其理论中,亦能看到卢梭理论的影子。马克思继承了卢梭的平等自由思想,肯定了卢梭的理论贡献,但也清楚地认识到了卢梭人权理论中的缺陷和不足。首先以天赋人权理论作为基础,便是将人的权利的起源框定在一个虚构的预设中,是一种抽象的人权。卢梭并没有看到人权的主体应该是现实的人,权利的产生也来自于社会与历史的发展变化,并把人权看作是永恒不变的,这暴露了卢梭的天赋人权是超历史的、非实践的。其次,卢梭的所谓人权其实是资产阶级的特权,他的人权思想以私有财产权为核心,并没有打破阶级的桎梏。私有制作为一切不平等与不自由的基础,让市民社会陷入了人权与公民权的对立。政治解放只给了人权以“平等”“自由”的形式,卢梭却没有认识到人的本质,故而没有达到人的解放和自由发展。马克思发现了卢梭的局限后,用唯物史观的方法取代了卢梭的唯心的研究方法,克服了这抽象的、形而上学的人权观的缺陷,实现了对卢梭人权思想的批判和扬弃。梳理、认识到马克思对卢梭人权思想的继承和批判,能够更加直观地认识到马克思人权理论的进步性。马克思的人权建立在对资本主义人权的批判之上,马克思的人权思想对于如何保障及完善人权、保障什么样的人权问题来说,都具有启发性和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