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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空间影响城市布局,交通速度决定城市效率。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深圳市交通发展较早地面临着交通需求持续高位增长、土地资源日趋紧张、交通拥堵严重影响城市发展和交通管理职能分散割裂等挑战,深圳市委市政府于2009年进行大部门制改革,成立深圳市交通运输委,逐步形成深圳“一城一交”的大交通管理体制。深圳作为国内第一批构建一体化交通管理模式的城市之一,充分借鉴国外先进城市交通发展的成功经验,在机制体制上实现了一级统筹全市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统一全市城市道路和公路管理主体,城市交通管理职能全面纳入大交通管理体系,一体化集成“交通运输政策—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应急”纵向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市智能交通工作,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经过近八年的实践,各项举措逐步便民利民惠民,也累积了丰富的交通改革探索与实践经验可供国内其他城市借鉴。深圳市一体化大交通管理体制虽然具有相当的优越性,但是深圳市政府作为交通拥堵治理的供给主体,在决策过程中仍然存在主体定位不清晰、政策失灵、交通规划滞后、决策的执行和监督乏力等主要问题,影响交通拥堵的治理效果。深圳市2016年“禁摩限电”行动中就暴露出了以上问题。政府的工作部门绩效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倒逼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治理机制的革新与优化,但绩效管理制度本身也有待完善。因此,建议从健全深圳市大交通管理体制、完善政府决策过程、推进政府决策的执行、促进对政府决策的监督及提升政府绩效评估五个方面着力,以此优化深圳市政府的城市交通拥堵治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