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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是翻译活动中的重要甚至关键因素。译者的翻译动机、翻译策略、翻译行为和翻译能力对译本的面貌产生重大影响。译者作为一个具有独立思维、文化立场和价值观的个体,其主体性在选择源语文本、制定翻译策略、解决翻译困难以及追求翻译目的等方面得到体现。译者作为个体,在很大程度上对翻译过程和翻译产品的影响是决定性的,而译者作为一个群体,在译介源语文化和丰富译语文化,从而推进人类文化的整体历史进程上发挥着重大作用。然而迄今为止翻译理论中有关译者的研究尚未形成一个较为深厚的体系。两千多年来,中外出现了诸多关于译者的比喻说法,如“舌人”、“媒婆”、“译匠”、“仆人”、“叛逆者”、“戴着镣铐的舞者”和“翻译机器”等,构成了丰富的译者形象谱系。传统的翻译观将翻译看做语言层面的转换,使得译者(翻译家)研究只能局限在语言层面上对译作的得失进行评价,而不能从文学、文化的角度审视他(她)们的贡献。可喜的是,20世纪70年代的“文化转向”使理论家们把更多的注意力投向译者,从而把译者主体性纳入到了翻译研究的课题之中。中外翻译界的学者已经逐渐开始从各种不同的理论视角对译者及其主体性问题进行研究,其中哲学解释学就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在哲学解释学中,翻译即解释,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跨文化的解释;译者就是其过程中的解释者。本文以现代哲学解释学理论为依据,着重探讨了译者作为解释者在翻译过程中的主体性体现。“偏见”阐明了在理解的过程中,人们无法根据某种特定的客观立场,超越历史时空的现实境遇去对理解对象进行客观的理解。伽达默尔认为,是“合理的偏见”构成了理解的历史性因素。译者理解的历史性加上文学文本意义的开放性,使得文学翻译中的有意识文化误译不可避免。“效果历史”揭示了理解是历史文本和解释者之间的辩证统一,时间距离往往使文本的创作环境无法再现,这就为阐释结果(译本)的多样化提供了可能。“视域融合”是哲学解释学的核心所在,更是翻译(解释)过程的哲学描述;“两次视域融合”是对翻译的过程在本质上的诠释。在“视域融合”的过程中,文本不再是单纯的客体,而是具有主体身份的伙伴,因此“视域融合”及其对话本质体现了理解和翻译过程中解释者和文本之间的“交互主体性”。翻译同样是一种社会性活动。在社会与文化的大语境下,译者主体性的发挥理所当然地受到主要来自意识形态、读者群体和其当下所处社会环境的制约。译者主体性发挥的意义在于文学作品的传承、翻译文学的确立以及文学作品复译,而文学作品传承和复译在哲学解释学中有着理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