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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业是市场经济很重要的一个行业,是反馈消费者需求信息的第一道环节,对整个经济体系的运行和人民日常生活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虽然近年来我国消费品市场发展迅猛,但批发零售业仍然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难题。我国的市场潜力巨大,而发达完善的批发零售业正是开启市场需求潜力的必要条件。因此,非常有必要探讨批发零售业的发展问题。本文则选取了税收的角度来分析批发零售业的税收负担,力图为我国批发零售业税收制度的优化建言献策。目前我国学者对批发零售业的研究不多,尤其是从税收角度进行实证分析的更少。本文试图采取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对批发零售业的税制问题进行探讨。在理论分析部分,本文首先界定了税收负担的定义、分类以及度量指标,然后分析了课税对批发零售市场的影响,以及商品的供求价格弹性的不同导致税收负担分配的差异。最后又借鉴了国外批发零售业税收制度的部分经验,最终得出结论:第一,课税会影响批发零售市场的供求均衡。一方面税收会通过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减少了对批发零售商品的需求,另一方面税收会减少批发零售商品的供给,最终使得批发零售市场的均衡价格上升,均衡数量减少。第二,商品供求弹性的不同会导致税收负担分配的差异。一方面,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应税商品的需求弹性越小,购买者要承担的税收负担部分就越大;另一方面,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应税批发零售商品的供给弹性越小,销售者要承担的税收负担部分就越大。课税会对不同的阶层产生差异明显的税收负担。第三,发达国家批发零售业税制的启示主要有:增值税总体税率较低,且对生活必需品类和药品、农产品、工业原材料等,规定适用的税率基本都在5%以下。企业所得税方面,中小企业更加优惠,比如适用税率大部分比20%低,并且条件还更宽松。在实证分析部分,主要采用的是描述性统计分析和计量回归方法。得出的主要结论是:第一,从总体上看,2001年至2008年我国批发零售业的平均实际税负率整体来讲呈现出先升后降的趋势,但平均税负率一直处于25%以上,高于第三产业的平均税负率,更高于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的税负:在增值税税负率方面,批发零售业也高于增值税的经典行业——制造业,并且批发零售业的增值税税负率波动程度也大于制造业。第二,实际税负率与上市批发零售企业的净利润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负相关关系,从而得出优化现行批发零售业税制的必要性。最后,本文针对我国现行的批发零售业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优化的建议:第一,优化增值税制的措施:首先是降低增值税税率。批发零售业平均18.7%的增值税税负率远远高于制造业平均9.9%的水平,几乎是制造业的两倍,税负差距非常大。随着增值税的全面转型,这种行业间的增值税税负水平差距还有可能继续扩大。因为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需要大量固定资产的制造业必然受益良多,而批发零售业能用来抵顶的进项税额不会有大的变化,所以将来两行业的增值税税负水平很有可能继续扩大,这并不符合税收负担的公平原则。其次,对批发零售业涉及的生活必需品类、日常农产品和基础性工业原料,给予特殊的优惠税率。批发零售业涉及到的生活必需品类、日常农产品和基础性工业原料,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影响到大众的实际生活水平,而且对其他行业的生产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所以有必要对批发零售业的上述领域,给予特殊的税收优惠,以便更好地减轻广大消费者的生活负担,保障和改善民生。第二,优化企业所得税的措施:首先,对小型企业适用更低的所得税税率。总资产对批发零售企业的经营业绩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与大型批发零售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进货、议价、市场占有以及抵御风险方面,处于绝对的劣势,因此一旦出现经营环境恶化、利率提高、甚至经济危机时,众多的中小企业必然无力招架,很难生存下去。我国对于不同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适用的仅有25%的法定税率以及20%的优惠税率,现实的国情却是批发零售业内部规模层次不齐,中小型企业数量众多,因此对于考虑对小型批发零售企业,适用更加优惠的税率。其次,对批发零售企业购进的条形码扫描机等固定资产,给予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优惠。规模化、信息化是未来批发零售业的发展趋势,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于批发零售企业购进的条形码扫描机等固定资产,应该给予诸如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优惠。本文对批发零售业的税收负担进行了比较深入、拓展性的研究,拓展了批发零售业税收负担研究的角度,并借助于上市批发零售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检验了实际税负对其净利润的实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