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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末,历时三年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如期收官,尽管各试点地区都极力探索出了符合地方实情的实施路径,但总体成效不佳,各地发展极不平衡,农房抵押贷款尚未形成有效闭环。为此,及时总结、提炼试点经验,探寻阻碍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功能实现的主要原因便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立足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之背景,以同时作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及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含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为调研地,从农房(宅基地)这一特殊的人格化财产所独具的粘滞性入手,以期从禀赋效应视角揭示余江区本轮“农房贷”试点运行效果欠佳的深层致因。同时,通过相关理论分析可知,禀赋效应实属一种损失厌恶心理,实践中则表现为农户不愿意丧失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一是允许宅基地在县域范围流转的正式制度并未消除其禀赋效应;二是禀赋效应会极大阻碍宅基地跨村交易从而制约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功能的实现。
在实证研究层面,本文首先运用卡方检验考察了不同特征的农户通过农房(宅基地)抵押、出租以获取资金的意愿是否存在差异以及是否具有显著影响;随后,将农户对宅基地权属关系的认知、“祖业观”思想的强弱及农户对“本村人将自家农房出售给外村人”这一做法的认同程度等主观因素作为反映农房禀赋效应大小的主要测度项;同时将其作为自变量,将农户向本村人、外村人、县城人出售和到外村购买房宅的意愿作为因变量纳入回归模型进行分析,以期验证上述研究假设。结果表明,不同性别、年龄等特征的农户都具有较高的农房抵押、出租意愿,且并不存在显著差异;其次,农户“祖业观”思想等主观因素至少会显著影响其向外村人、县城人出售和到外村购买房宅的意愿。具体而言,农户的“祖业观”思想越强,其将农房出售给外村人、县城人及到外村购买房宅的意愿就越弱;而农户对“本村人将自家农房出售给外村人”这一做法的认同程度越高,其出售、购买房宅的意愿就越强。因此,可以得出禀赋效应确会间接地阻碍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功能的实现这一研究结论。
据此,本文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议:一是加大基层宣传力度,弱化农户的“祖业观”思想;二是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省域范围的农村居民内部流转;三是允许城镇居民以“长期租赁宅基地使用权”的方式赎买抵押住房。
本文立足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之背景,以同时作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及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含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为调研地,从农房(宅基地)这一特殊的人格化财产所独具的粘滞性入手,以期从禀赋效应视角揭示余江区本轮“农房贷”试点运行效果欠佳的深层致因。同时,通过相关理论分析可知,禀赋效应实属一种损失厌恶心理,实践中则表现为农户不愿意丧失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一是允许宅基地在县域范围流转的正式制度并未消除其禀赋效应;二是禀赋效应会极大阻碍宅基地跨村交易从而制约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功能的实现。
在实证研究层面,本文首先运用卡方检验考察了不同特征的农户通过农房(宅基地)抵押、出租以获取资金的意愿是否存在差异以及是否具有显著影响;随后,将农户对宅基地权属关系的认知、“祖业观”思想的强弱及农户对“本村人将自家农房出售给外村人”这一做法的认同程度等主观因素作为反映农房禀赋效应大小的主要测度项;同时将其作为自变量,将农户向本村人、外村人、县城人出售和到外村购买房宅的意愿作为因变量纳入回归模型进行分析,以期验证上述研究假设。结果表明,不同性别、年龄等特征的农户都具有较高的农房抵押、出租意愿,且并不存在显著差异;其次,农户“祖业观”思想等主观因素至少会显著影响其向外村人、县城人出售和到外村购买房宅的意愿。具体而言,农户的“祖业观”思想越强,其将农房出售给外村人、县城人及到外村购买房宅的意愿就越弱;而农户对“本村人将自家农房出售给外村人”这一做法的认同程度越高,其出售、购买房宅的意愿就越强。因此,可以得出禀赋效应确会间接地阻碍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功能的实现这一研究结论。
据此,本文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议:一是加大基层宣传力度,弱化农户的“祖业观”思想;二是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省域范围的农村居民内部流转;三是允许城镇居民以“长期租赁宅基地使用权”的方式赎买抵押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