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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语云: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在一定程度上道出了家与国二者的辩证关系——只有家庭建设的良好,才会有国家的繁荣昌盛。习近平总书记继承前贤的优秀理念,对家庭建设重要性也做了重要论述。他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中就曾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但是,不可否认,回顾中国三十余载改革开放历程,可以清晰看到,其着力点放在了经济领域,而偏废了诸如社会思想观念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改革,即是“非全面深化的”,从而作为累积效应的显现,出现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二者的非和谐、非协调发展,城乡二元经济矛盾突出,致使国人家庭观念、家庭结构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高离婚率现象、空巢老人现象和留守儿童现象,等等。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整体与部分理论,家庭作为社会整体的一部分,二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其对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意义颇大。具体说来,局部关系处理得当将有利于整体功能的发挥,反之,处理欠妥将会阻碍整体的平稳与发展。基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这一基本原理,同时结合当代中国所处历史阶段与未来发展目标,我们不难推出家庭和谐与否将关涉到“中国梦”、“四个全面”等国家整体战略的成败荣枯。没有一个个普通家庭梦想的实现,“中国梦”的战略构想只能是天方夜谭;而没有一个个普通中国家庭物质与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四个全面”宏伟蓝图的绘就也只有止于“纸上谈兵”的喟然一叹。鉴于家庭的重要性以及在农村进行和谐家庭的构建所面临的独特主客观条件,这就需要国家、社会和家庭这三方协调步伐,发挥各自“所长”,努力构建以社会中介为桥梁的循环系统,具体而言,就要使“社会”这一环节科学地发挥其”“上传下达”职能,使社会的正能量得以弘扬;国家则要加强顶层设计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家庭及其个人作为最后的实践者则要选择好指导实践的理论“标杆”,如中国优秀传统伦理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