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行使问题及对策研究

来源 :宁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alvinly198971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它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国家结构理论,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在长期的革命过程中确立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权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权,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由于民族区域自治法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一些自治权带有计划经济的浓厚色彩,随着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施以及中国加入WTO,民族区域自治权在行使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许多新的问题。虽然《民族区域自治法》于2001年经过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修改,并且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但是与之配套的法规还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权现在有自治权利地方化的趋向,自治地方寻求地方化的出路,例如:单行条例地方法规化、自治条例实施细则化、民族自治县放弃自治身份选择行政建制更高的市,等等都从侧面反应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存在的问题,从深层次上更体现了民族区域自治权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为了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能够快速发展,尽快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建设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权行使机制迫在眉睫。   以此为出发点,本文章内容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民族区域自治权的基本属性。阐述自治权的界定和来源、民族区域自治权的本质属性、民族区域自治权的法律特征、民族区域自治权行使原则;   第二部分:民族区域自治权的现状与成因分析。本部分论述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历程,将从法律法规层面、法律运行层面、法律实效层面等三个方面来总结民族区域自治权的现状。得出民族区域自治权主体对民族区域自治权的意识障碍、中央与地方的体制障碍、国家现行法律对民族区域自治权保障障碍、理论研究滞后障碍等是影响民族区域自治权由应然层面向现实层面转化的主要因素。   第三部分:本部分重点论述了民族区域自治权被分割的困境实质上是在于分权理念下地方自治的缺失,本部分针对原因,提出一些浅显的意见,指出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权:第一,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第二,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表达机制;第三,完善争议裁决机制。
其他文献
人力资源作为一种特别的资源,具有主观能动性、可再生性和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等其独有的特性特点,这些特性特点使得人力资源的地位和作用随着当前社会的经济发展而日益突显
正义就像普罗透斯的脸一样,让人难以捉摸。但正是人们对正义执着追求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冲突法作为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的法律,也当以正义为
这篇论文以登相营驿站的社会变迁为主题,论述了登相营这个南方丝绸之路上的一小驿站经历了一个由营讯古堡、驿站、服务业向农业,由农业向矿业、旅游业的转变过程,是笔者在登
被追诉人取证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权利保护人为了被追诉人利益而取得证据的权利。根据权利实现方式的不同,可以将被追诉人取证权概念作狭义、中义和广义的区分:狭义的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