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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正处于一个特殊的时期,正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同时,也在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并且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特别是农村社会的矛盾日益加剧,冲突不断,农村群体性事件频繁爆发。值得关注的是因征地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成为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并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因征地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才能稳定整个农村社会的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因征地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对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发展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伴随着极大的破坏性作用。本文试图将因征地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总结为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进行研究,从地方政府应对农村群体性事件的角度来理性看待和全面剖析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在此基础上试图探索应对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的具体措施。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共包括四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是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的概述。首先对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进行了界定,然后分析了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最后分析了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条件。第二部分论述了地方政府应对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探析。首先,当前地方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所表现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发生前危机预警能力软弱、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发生过程中处置措施失当、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恢复管理缺位。其次,地方政府应对“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存在问题的原因从执政观念、思维方式、滥用公共权力、职业道德、干群关系、农民利益的表达渠道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是“通安事件”的影响及其经验借鉴,主要描述了苏州“通安事件”的社会影响和政府的应对经验。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地方政府应对农村“征地型”群体性事件的具体对策。首先,提高地方政府的事前预防能力;其次,完善地方政府的事中应急对策;最后,优化地方政府的事后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