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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城市”是北京市城市发展目标,《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特色小镇工作的开展为北京小城镇发展,承载北京城区人口和产业带来了巨大机遇。小城镇是北京市“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研究北京市小城镇宜居性具有现实意义。提高小城镇宜居性建设,进而保障“宜居城市”的北京发展目标得以实现。北京市小城镇生产和生活都具有一定吸引力,自然生态环境相比中心城区有其先天优势。小城镇有其优势,但是劣势更加明显,目前北京小城镇面临生活、生产、生态一系列问题。提出北京市小城镇宜居性需要考虑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生态环境。与之相对应小城镇宜居性受生产功能、生活功能、生态功能影响。提出用小城镇宜居性(Lt)和功能协调性(协调度)两个指标来分析小城镇宜居性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通过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建立北京市小城镇宜居性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熵值法计算指标项权重。准则层包含生产功能、生态功能、生活功能。在遵循指标体系构建原则的基础下,筛选北京市小城镇宜居性评价指标体系指标,确定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57项。本文以昌平区小城镇为北京市小城镇宜居评价体系的评价对象。运用北京市小城镇宜居性评价体系评价昌平区小城镇宜居性。计算得出昌平区小城镇宜居性和三生功能协调性排名。评价结果表明:回龙观镇、北七家镇、小汤山镇位列全区宜居性前三名,回龙观镇宜居性第一(0.519),北七家镇第二(0.371)小汤山镇位列第三名(0.315)。协调性排名前三名的小城镇依次是十三陵镇(0.926)、百善镇(0.889)和东小口镇(0.795)。运用标准差划分法对昌平区小城镇宜居性和功能协调性结果进行分级。在分级结果的基础上归纳分析:(1)昌平区小城镇宜居性差异明显,水平较低。(2)城镇经济、服务设施是制约小城镇宜居性的主要因素。(3)三生功能错位发展导致部分小城镇功能协调性失调。(4)基于昌平区城镇体系结构的小城镇分类与小城镇宜居性分级结果有相关性。分类分析昌平区中心城城镇、新城城镇、重点镇、一般镇宜居性,在此基础上归纳昌平区小城镇宜居性规律和问题,并提出昌平区小城镇宜居性改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