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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市场上,不同的投资者与融资者具有不同的规模大小和主体特征,其对投融资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决定了资本市场应该是多层次的。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主板(一板)、创业板(二板)、三板(包括新三板和旧三板),以及四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四级股权流动市场体系。我国的资本市场主要可分为主板市场、创业板以及由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构成的场外市场等四个层次市场。其中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俗称,为初创期中小企业提供新的全国性交易和融资平台。新三板是相对于旧三板而言的,通常所指的就旧三板是指主板退市股票交易系统,也包括“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后者有时被认为是新三板发展的早期形式。本研究界定的新三板是突破了中关村挂牌限制,是全国性的股权交易系统。作为直接与主板和创业板联系的股权交易市场,其内部运行机制如何,如何建立起分层的企业选择标准,以及和其它股权交易市场间的流动机制如何(即转板机制)等等,这些都是我国新三板发展过程中值得探讨的问题。本研究拟就上述问题,展开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