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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各地环境保护给经济发展让路的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近几十年以来,生态环境遭受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诸多涉及环境公共利益的案件不断涌现,已经严重制约了社会的发展,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虽然,我国在环境立法方面作出了努力,颁布了多部法律,在实体立法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相对的,与权利相对应的程序法却并没有相应的跟上进程,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环境保护的障碍。在我国,环境保护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行政行为,但是,在中国现行的环境行政和司法体制下,环境行政行为的错位与缺失、环境执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甚至是权力寻租等现象,都导致了行政权力及司法体制在环境保护方面难有大的作为。尽管我国的立法者和学者在环境公益诉讼的完善问题上仍存在争议,但近年来我国陆续出现了环境公益的诉讼案件,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环境公益领域中的诉讼制度的完善及司法进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离不开对国外先进制度的借鉴,笔者通过搜集资料,将美国、英国和印度等英美法系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论文中作了简要介绍,将法、德、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大陆法系的相关制度特色也进行了相关论述,其中的制度设置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非常有帮助,充分吸收借鉴可以使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产生跨越式发展。本篇论文通过对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种类、特征、意义、现状、国外制度简介及制度建议构想等方面的论述,将环境公益诉讼的基本面展示出来,在具体论述的过程中加入了一些案例,使得论文相对便于理解。总之,在环境污染和破坏在我国愈演愈烈的今天,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必须提上日程,虽然环保形势严峻,但是我国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方面的起点很高,这就大大缩短了制度完善期间和环境治理时间,通过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将各种社会力量都参与到我国的环境保护和治理中来,使得违法排污的企业和个人无所遁形,保障公民个人的环境权利,保护国家社会的环境利益,让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成为生态环境的保护罩,相信效果是显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