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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作为一种股权再融资手段,受到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热烈欢迎。自2006年《管理办法》实施开始,定向增发融资方式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急速蔓延开来,目前已经成为我国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再融资的主流模式。实践操作中,上市公司存在通过操纵定向增发发行折价影响财富分配(新旧股东、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情况。本文从盈余管理的角度分析了上市公司操纵增发价格、影响增发折价的方式特征。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前的正向盈余管理行为显著提高了定向增发的溢价程度,但增发前的负向盈余管理行为并没有显著影响定向增发的折扣程度,说明上市公司在引进新投资者时在一定程度上通过盈余管理行为维护了原股东利益。研究结果同时显示,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当年及增发后存在显著的正向盈余管理行为,表明新股发行后参与定向增发的投资者能够对上市公司施加影响,以保证其整体利益不受损,最后“买单”的仍然是公众投资者。本文分为五章:第一章:绪论。对我国股权再融资市场的发展情况和定向增发的制度进行了介绍,并对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结构安排进行描述。第二章:相关文献综述。首先从监督效应观、信息不对称观、管理层机会主义观、利益输送观、投资者情绪观等方面对定向增发折价的相关理论和实证分析进行了归纳整理;其次从计量犯法等方面对盈余管理相关文献进行了述评;最后对定向增发中的盈余管理行为的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本文研究目的。第三章:对本文研究设计进行阐述。结合相关文献的研究结果及我国定向增发实践的问题,本文从上定向增发前后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盈余管理行为如何影响了定向增发折价两个方面提出了文章假设。本文采用截面修正JONES模型,分离衡量盈余管理的变量“操纵性应计利润”,以增发价格相对于增发实施日公司股价来衡量定向增发的折价率。根据假设内容,本文设计以单样本T结合描述性统计检验盈余管理行为,通过多元回归分析检其对定向增发折价的影响。第四章:实证研究结果。描述性统计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在定向增发前一年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变动幅度非常大,增发当年及增发后一年逐渐减小。单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定向增发前一年的操纵性应计利润为正,但并非显著易于零:增发当年及后一年上市公司操纵性应计利润均显著大于零。初步多元回归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折价程度与增发前一年操纵性应计利润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但与增发当年、增发后一年的操纵性应计利润无显著相关关系。将样本根据增发折价、溢价以及盈余管理正向、负向分组后,分组回归结果显示,正向盈余管理行为显著提高了定向增发的溢价程度,但是负向盈余管理行为并没有显著提高定向增发的折价率。第五章:对研究结果进行了总结,并对后续研究提出了建议。上市公司通过提高增发溢价或减少增发折价投资者保护了原有股东的利益,但是在增发对象进入上市公司后成为了“有影响”投资者,易导致上市公司通过增发后的正向盈余管理行为保证增发对象的套现利益。盈余管理行为的规范和监督需要监管部门、会计师、外部投资者等多方面的共同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