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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西北地区自古以来都是山西省产煤的主要地区,该地区煤炭资源丰富,并有着悠久的煤炭开采历史。清代至民国时期(1644-1936年)晋西北煤炭资源几乎覆盖了整个地区,当地人民依照是否有烟和形状等标准将煤炭详细划分了几类并加以利用。清末至民国中期(1936年),煤炭开采前煤窑主率众举办的拜神仪式体现了煤炭行业神崇拜的盛行,折射了煤炭业中不同层次人民的不同社会心态。晋西北人民对炭苗的勘测依旧以矿工的实践经验为主,在煤炭开采中依旧沿用简陋的生产工具,使用传统的排水、通风等方法确保煤炭开采安全。当地煤炭运输主要依靠人力和畜力,且山路崎岖,运输不便限制了煤炭销售市场的发展。针对煤炭开采中经常出现的各种类型的矿灾,晋西北人民在长期的实践经验中找到了多种应对方式。从清末开始,煤炭就成为了晋西北人民生活和生产中的必需品。人民对煤炭的利用从做饭、取暖到防潮防湿,运用到了生活的点滴中。与此同时,煤炭还被晋西北人民运用于烧石灰、烧砖、冶铁等手工业生产中。随着煤炭需求不断扩大,清末至民国中期晋西北稍具规模的煤窑在管理上都形成了从窑主到工人包括了窑头、靶头中间管理层的明确管理机制。而晋西北山区占绝大部分的是从一两人到四五人合伙的手工小煤窑,这些小煤窑采取包山开窑的形式,体现了封建的租凭关系从清末一直延续至民国,阻碍了当地煤炭业向近代化迈进的步伐。清末至民国中期,随着山西三次采煤高潮的出现,晋西北人民对煤炭的需求更甚,市场的扩大带动了晋煤生产的扩大,提高了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了地方手工业发展,对地方经济产生深远影响的同时对当地环境和社会风气也带来了不良影响,对现当代山西可持续发展能源经济有警示作用。对清代至民国时期晋西北地区独特的自然环境、社会状况、政府政策、采煤技术以及对煤炭的利用产生的影响的探讨并利用包山契约还原晋西北煤炭开采的历史,可以勾勒出晋西北人民采煤、用煤的社会生活,以及这样的生活对当地社会心理和价值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