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石牌制到村民自治——六巷花蓝瑶石牌制的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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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牌制是广西大瑶山瑶族人民在历史上为求得生存发展和社会安定而建立的具有自卫自治性质的法律制度和社会组织,它是一种民族习惯法。同时,花蓝瑶石牌制长期以来也是契合花蓝瑶本土的一种秩序调节工具和行为规范,是一种颇具活力的地方性法规。其形成经过了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同时她的发展也是多方面原因促动的,诸如花蓝瑶的苦难历史、花蓝瑶聚居区相对匮乏的土地资源、恶劣的生活环境、相对低下的生活水平、花蓝瑶的生产方式等等。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其发挥了代际传递与家族的有效延续、文化暗示与传承、维系社区团结与稳定的功能,同时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方面也发挥了其应有的时代功能。石牌制在瑶族发展史上有着独特的地位和特殊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后,六巷花蓝瑶石牌制在与异文化的碰撞、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先后出现了石牌公约、与国家制定法相结合的村规民约;这些变迁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如异质民族文化的影响、城市文明的影响、年轻一代观念的更新等;同时本文对这些变迁的发展趋势做出了一定的预测。在民族法制的构建过程中,作为“小传统”的花蓝瑶石牌制应该扮演积极的本土法治资源的角色,并与包括民族法制在内的国家制定法形成一定的互动,为建设新农村社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文的主要特点是:通过对石牌制的产生、发展、嬗变过程的分析,提出了一些比较新颖的观点:新石牌是继承瑶族古老的石牌制而出现的;六巷花蓝瑶石牌制的嬗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六巷花蓝瑶石牌制的嬗变为我们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六巷花蓝瑶石牌制的嬗变为少数民族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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