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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各项改革步伐的加快,中国城市基层治理经历了由街居制走向社区制的制度变迁。在强化属地管理的思路下,城市管理重心逐渐下移,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完成了上级政府下派的大量事务性工作,代表政府开展城市基层工作。按照现在执行的制度,居民委员会被界定为群众自治组织,但在管理、资源获取等方面依赖于街道办事处。居民社区的自治逐步成为了社区管理的一种模式,公共治理模式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来说,是一项较为合适的途径选择,社区如何实现更好的治理更是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社会的发展。2001年3月,社区建设被列入国家计划发展纲要之中。至此,政府开展了一系列的行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在成为各级政府的实务性操作之后,作为学术研究课题被社会科学界广泛关注。美国学者罗西瑙的治理理论有别于强调权威的统治,它是一种强调协作、参与和互动的模式,“由共同的目标所支持,而这个目标未必出在合法的以及正式规定的职责,而且也不一定需要依靠强制力量克服挑战而使别人服从”。本论文从罗西瑙的治理理论出发对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研究。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分析了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等;第二部分是相关理论概念的综述,对治理与社区治理以及治理理论等相关概念进行阐述;第三部分是沈河区社区治理的现状以及对沈河区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是社区治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第五部分,社区治理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治理理论对现存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本文的研究旨在通过对治理理论的深刻理解与解析,结合沈河区社区治理的实践经验,主要运用规范分析的研究方法,力图通过个案研究,观察与透视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现状,梳理社区治理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社区治理的成功经验,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设性对策,为城市社区治理提供一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