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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景德镇御器厂在瓷器发展史上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本论文选取明代景德镇御器厂管理制度为题,以文献资料为基础,结合景德镇御器厂遗址调查和考古发掘资料,分章节论证御器厂的生产及管理的情况。景德镇珠山御器厂遗址自20世纪60年代起即进行调查和发掘,然目前仅见2002年至2004年的正式发掘报告,其余均只为资料性文字,且发表于海外,给学者收集和研究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20世纪末以前,御器厂生产制度相关的论文绝少提及或运用发掘资料。本论文将发掘资料作为重要部分,按时间顺序整理,呈现出较为完整的御器厂发掘情况。另外通过分析调查和考古发掘资料,将其与文献资料相结合,认为明代御器厂正式设立的时间应为永乐年间,监理窑务的主要官员为管厂官,由朝廷下派官员、宦官、景德镇当地官员三种身份的人担任,负责监管供御瓷器的烧造。官匠、编役匠、募役匠、上班匠画役、人夫则构成整个御器厂劳动人员体系。生产原料包括胎土、青料、燃料等,均有固定的产地,并得到严格的管理。御器厂所用窑炉为北方较为先进的馒头窑,由于对所烧瓷器要求极高,因而采取了不同于民窑的装烧方式。大量的烧造任务的积压,御器厂至明代中期已逐渐无法完成下派的烧造数量。由此带来的影响,使得御器厂逐渐走向衰落,朝廷改御器厂烧造为“官搭民烧”,直至万历晚期御器厂完全停烧。明代御器厂不同于宋、元时期的供御窑厂,而是专属于宫廷的专门性生产机构,在整个明代200余年的发展过程中,给景德镇带来了较为深刻的影响,并延续至清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