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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大背景下,实现环境污染的有效治理以及绿色发展效率的协同提升是当前亟需解决的两大难题,关系到国家安全、人民福祉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全局。如何有效统筹环境污染治理与提升绿色发展效率,是各地区制定环境规制政策时面临的严峻挑战。本文从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多主体参与视角出发,研究政府型、市场型和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效应,有助于形成多方共治环境污染、提升绿色发展效率的良好格局,是多主体参与视角下环境治理体系的有效拓展。能够为新时代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参考。本文立足于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和已有研究的不足,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拓展:首先,本文从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多主体参与视角出发,将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同时纳入到内生增长框架下,探讨环境规制影响绿色发展效率的数理机制,分析了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影响渠道并提出研究假说。其次,本文基于2005~2017年中国278个地级市数据,综合运用空间联立方程模型、双重差分法、工具变量等多种分析工具分别研究政府型、市场型和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并对其影响机制进行检验。第三,本文采用空间计量模型研究政府型、市场型和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贡献性进行分析。本文旨在为多主体参与视角下环境规制政策的制定、环境污染治理以及绿色发展效率的提升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参考。首先,本文构建了包括家庭、厂商、政府在内的三部门内生增长模型,从理论上探讨了多主体参与视角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的影响,并分别对政府型、市场型和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影响绿色发展效率的理论机制进行分析。数理模型的结论表明,由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多主体参与的环境规制能够促进绿色发展效率的提升。其中,政府型环境规制由于受到“遵循成本效应”“逐底竞争效应”“污染天堂效应”的影响,在短期内抑制了绿色发展效率的提升;市场型环境规制通过“创新驱动效应”和“外商直接投资效应”促进绿色发展效率提升;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通过“创新驱动效应”和“环境污染治理效应”促进绿色发展效率提升。三种环境规制的博弈论分析表明,没有任何一种环境规制可以单独作用于绿色发展效率,多主体参与视角下环境规制合力的形成是多方博弈的结果,环境规制合力对绿色发展效率产生深刻影响。其次,本文构建了空间联立方程模型研究了政府型环境规制与绿色发展效率的空间交互影响效应,研究发现政府型环境规制空间滞后项的估计系数均为负值,地理距离权重下环境规制的空间滞后项的估计系数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环境规制呈现出明显的反向空间溢出效应,一个地区如果设置较高的环境规制,其他地区就倾向于设置较低的环境规制水平。绿色发展效率空间滞后项的估计系数为正值且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这说明绿色发展效率存在着显著的空间溢出特征,呈现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结果。空间联立方程模型的回归结果显示:在三种空间权重情景,绿色发展效率对环境规制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绿色发展效率促进了环境规制水平的提高,绿色发展效率对环境规制的影响主要通过“收入效应”、“资源配置效应”、“棘轮效应”对环境规制产生影响。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回归结果为负值,三种空间权重下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这说明政府型环境规制显著的降低了绿色发展效率,政府型环境规制降低绿色发展效率主要通过“遵循成本假说”“污染天堂假说”“空间溢出下的逐底竞争效应”降低绿色发展效率水平。第三,本文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实证考察了市场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效应。首先,本文将排污权交易政策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利用中国城市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对市场型环境规制影响绿色发展效率的政策效应进行了评估,其次,采用PSM-DID方法对排污权交易试点的绿色发展效率效应进行稳健性检验,无论是否对时间固定效应和个体固定效应进行控制,政策变量的估计系数均为正值,这表明排污权交易政策能够显著的促进绿色发展效率。理论机制分析表明技术创新是排污权交易试点影响绿色发展效率的重要渠道,因此,本文构建了中介效应模型将技术创新作为中介变量和调节变量,对排污权交易政策影响绿色发展效率的理论机制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显示技术创新在排污权交易影响绿色发展效率的机制中起到了“中介效应”,本文支持了“波特假说”。将技术进步作为调节变量时,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技术进步的提高能够加强排污权交易试点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本文采用合成控制法对市场型环境规制影响绿色发展效率的异质性进行分析,江苏、天津、重庆、浙江、内蒙古等省份的绿色发展效率效应较为明显。在排污权交易政策实施之前合成省份与实际省份的演变趋势相同,且合成省份与实际省份绿色发展效率的演变趋势几乎完全重合,这说明采用人均生产总值、绿色发展效率、能源效率、人口密度、技术成交额等因素作为预测变量可以使合成省份与实际省份没有系统性差异,解决了准自然实验难以寻找合适对照组的难题。再次,本文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实证考察了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效应。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实施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利用中国城市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对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影响绿色发展效率的政策效应进行评估。实证结果显示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对城市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均为正值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能够显著促进城市绿色发展效率。无论采用PSM-DID方法还是工具变量分析方法,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对城市绿色发展效率影响具有较强的稳健性。异质性分析显示东部地区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要大于中西部地区;在环境规制强度高的城市,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较弱,而环境规制强度较低的城市,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较强。环境规制较高的地区环境信息披露作为社会公众的软约束,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较低。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对低等创新水平城市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最大,对高创新水平城市影响较小,说明在创新水平较低的城市,由于城市创新能力较差,对外界政策的刺激较为敏感;当处于低经济发展水平时,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系数为正,但是没有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当处于高经济发展水平时,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系数正且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当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时,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能够显著的促进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机制分析表明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通过促进“创新驱动效应”和“环境污染治理效应”提升绿色发展效率。最后,本文构建空间计量模型,在考虑空间溢出效应的情况下研究政府型、市场型和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贡献。政府型环境规制的衡量指标无论是采用环境保护法规总数还是采用环保规章总数,政府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始终为正值,这意味着政府型环境规制的实施提升了绿色发展效率。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贡献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能够有效促进绿色发展效率的提升,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主要通过“创新驱动效应”和“环境污染治理效应”来实现,社会公众监督能够对政府和企业形成舆论压力,迫使企业及时调整生产工艺和技术,促进绿色发展效率的提升。市场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贡献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市场型环境规制能够促进绿色发展效率的提升,市场型环境规制主要是以排污权交易政策为主要的工具,通过“市场获益诱导效应”“创新驱动效应”等途径对绿色发展效率产生正向影响。通过对比政府型、市场型与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贡献,我们发现社会公众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要高于政府型环境规制与市场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这说明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通过“环境治理效应”“创新驱动效应”提升绿色发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