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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集体组织力量从农村水利中退出,农村水利供给主体缺位。为了解决供给主体缺位的问题,本文提出引入民间资金以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融资的方式参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用大量闲置的民间资金解决政府投资不足的矛盾。在全面了解各种融资和管理模式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优势与不足的基础上,力求找到适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融资的模式。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讨论这个问题:
1.理论研究。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与国家在农村水利供给上的失效产生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缺失给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由于非经营性组织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有许多不足,所以本文重点上探讨PPP融资模式进入农村公共产品市场的可行性。
2.案例分析。以泰安市东平县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为例,做案例分析。通过风险分析可以得出PPP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融资具有满意的抵抗风险的能力。PPP参与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的融资与建设基本上解决了农村供水中的主体缺位问题,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和公共产品供给质量。
3.讨论。非经营性组织和经营性组织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上各有所长,经营性组织在融资与快速建设方面有优势,但也有其不足。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用PPP项目融资模式参与农村水利建设的可行性。PPP融资模式在公共建设领域运作的效率是有目共睹的,通过公私合作与私人机构高效率的示范作用提高公共部门的绩效水平,用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本文的创新之处:
1.从公共产品理论、林达尔均衡理论、农村饮水安全设施的可销售性评估三个方面对PPP模式的分析,说明PPP模式适用于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设施项目;
2.用层次分析法对PPP模式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PPP融资模式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应用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