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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题是在信息技术快速冲击社会经济生活的背景下提出的。目前,新技术变革还处在早期阶段,创新层出不穷,发展前景难以预期。信息技术的冲击尤其是数字化的转型对保险业务价值链的所有环节都产生了潜在的影响。从产品设计、定价、营销、承销、分保、索赔到其他相关服务,数字化对保险业务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数字化可以帮助保险企业简化流程,消除行业中对市场变化反应滞后的冗余环节。但是,由于技术能力的不平衡,保险市场的竞争也将增长。竞争的增长,给保险企业实现利润带来了压力,这将迫使保险公司从整体上提高运营效率,可能导致对行业从业者提出全新的业务素质要求,也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保险公司的组织逻辑方式。信息技术的变革最终将重塑保险业务生态系统和其上的价值创造过程。与此同时,竞争的加剧以及较低的利润率也会削弱保险公司对意外损失和巨灾风险的承受力。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还会带来精算模型风险、企业声誉风险以及跨行业竞争的风险等等。当保险的组织逻辑和价值创造过程发生改变时,保险市场结构也随之变化,在结构重组和迁变的动荡期内,新的系统性风险可能会出现。监管机构和整个行业都需要在特定的转型时期,重新审视行业的风险特点、发展战略、业务生态、价值创造、组织逻辑、偿付能力和系统风险监管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因此,在信息技术变革下,理解保险的组织逻辑和价值创造过程的变化,以及在此变化的过程中风险如何演化就成为透视行业变革方向和风险管理的前置性问题。解析信息技术变革下保险市场风险演化的内在机理,可以帮助我们看清保险业的固有特性与外部技术冲击的作用机制如何交织,并对保险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和蕴藏风险做出前瞻性的预测,为处在变革时期的保险监管和行业协作提供参考性的决策依据。关于新技术变革下保险市场风险如何演化与防范的问题,虽多见于公共媒体和讲座交流间的热议,形成严谨的学术研究范式的成果较少。为解决此课题,本文尝试利用复杂系统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精算理论、保险学、博弈论和运筹学等交叉学科,搭建一个具有现实和学术双重意义的科学研究框架。保险市场是个主体形态丰富、开放性的、具有非线性交互作用的自适应复杂系统。保险市场风险是在其复杂网络结构下的一种涌现现象,其演化过程符合复杂网络的一般性演化规律,是风险因素在主体节点间的相互关系下不断变异、增强和传导,突破了风险阈值后造成的一种损失结果。因此,本文从保险市场外部风险源作用规律和内部风险生成机制两个方面阐明风险演化的逻辑基础,构建了信息技术突破下保险行业系统性风险演化的整体分析框架。首先,本文通过数字技术特点揭示了信息技术革新对保险行业风险的作用规律;其次,在对风险演化的一般性过程的分析下,通过保险市场风险因素的传导关系和市场网络的竞合关系明确了市场风险的生成机制;然后,以新技术突破下引发的风险因素对市场网络节点及网络结构的影响为冲击,结合保险市场主体的微观决策和博弈过程,模拟了保险市场风险演化的过程;最后,结合模型运行结果和逻辑分析,从企业和行业两个维度给出保险市场风险演化机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本文在第一章中利用产业组织理论,通过文献阅读和案例查询从一般性梳理了数字技术对所有行业的普遍作用规律,从中推演出信息技术革命下保险业的变革前景和由此引发的潜在的行业风险:(1)数字技术使得内容可以与载体介质相分离,引发了“脱媒”现象。(2)不同的产品可以表达成同一属性的可编程、可寻址、可存储的数字对象,而数字对象可以进行动态的变化设计,并且极具可塑性,信息技术的创新可以在行业间快速移植导致行业创新不间断地迭代升级。(3)数字技术的生成性使得产品和服务可以通过重新定义其边界来不断创造出新的内涵,创新的不确定性使得新型保险产品和服务的边界和形态变得模糊。(4)信息技术变革将普遍性地改变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的组织逻辑,而且绝大部分创新会忽略甚或破坏先前已经建立的价值链,价值创造活动可以跨越组织边界,甚至跨越传统行业边界而发生。(5)信息技术的变革所引发的风险可能对保险市场内在位企业的价值流通形成扭曲、隔离或阻断。保险企业现有价值链的断裂或重组引发了其经营失败的风险,甚至造成企业的破产。跨界企业的切入会进一步加剧保险市场复杂、动荡和快速变化的竞争格局。2、本文在第二章中利用复杂系统演化理论推演出保险市场风险演化的一般性过程,从微观主体和宏观网络结构两个层面出发,给出研究风险演化机理的整体逻辑架构:(1)厘清了外部风险源的作用规律。信息技术的变革引发的风险因素改变了保险行业组织间网络稳定存在的边界条件,引发网络中主体自身属性的改变和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的改变,造成主体不同程度的变异、阻断、重连和脱落,使保险市场网络系统内部主体节点和网络结构均产生了突变,从而在个体和行业的两个层面涌现出“风险”。(2)明确了内部风险的生成机制。技术革新引发的风险因素的传导关系和市场主体激烈的竞合关系共同形成了市场风险的生成机制。由保险市场网络和风险传导网络相互耦合作用形成的双层网络结构成为研究保险市场风险演化机理的逻辑分析框架。(3)阐释保险市场风险演化机理的两个分析维度。保险市场风险既包括网络主体微观层面的风险,即保险企业的风险事件;又包括网络结构宏观层面的风险,即保险行业的风险事件。3、本文在第二章中还对保险市场风险因素的传导网络进行了研究。通过文献阅读和逻辑分析梳理了10大类别75种信息技术突破下的主要风险因素,并结合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保险业的实际发展业态给出了风险因素之间的具体传导矩阵。通过识别传导关系的力学图,明确了容易成为新技术突破下引发保险市场风险的关键风险源因素和最容易被攻陷的脆弱因素,为构建网络微观行为模型中诱发主体风险的关键风险因素提供了依据。并利用风险因素的实际影响矩阵和信息熵给出了一种行业系统在风险冲击经历了时刻后系统脆弱性的定量分析方法。4、保险企业的风险演化是市场的风险演化在网络节点层面的体现,意味着技术革新引发了保险企业经营的困境,通常表现为企业的亏损、业务萎缩、破产或退出市场。大规模的企业经营失败将导致保险市场的动荡,形成系统性风险。本文在第三章中,基于多种新技术突破的假设,利用离散选择函数和BA模型共同构建了投保人的投保策略,利用价格-需求函数构建了保险企业的经营目标,以价格保单变量为当期博弈的决策变量、技术水平变量为长期战略的调控变量,模拟了保险市场主体之间的竞合关系和博弈过程。基于模型运行结果和逻辑分析,本文从影响保险业务的核心经济指标——保费规模、承保对象的损失水平和新技术成本三个方面,总结出信息技术革命下保险企业的风险演化机理:(1)数字化转型战略的成功与否、用户偏好的改变、创新产品与技术、以及投保人的消费习惯均会影响保险企业的市场规模,市场规模的变化在叠加不同的作用条件下可能引发公司的经营失败。当规模萎缩时,保费收入的降低使得企业无法分摊固定费用,引发亏损。当市场规模扩大时,承保对象损失的变化或保单费用的增加,有引发企业亏损的风险。(2)承保对象损失分布的变化与精算假设容忍度不匹配时,在保费规模的影响下,企业可能产生经营上的亏损。风险结构不清晰的创新产品在金融资产高度关联的情况下还可能将风险在整个保险行业中进行传导。(3)实施新技术的成本过高引发企业的经营困境。一方面,当保单定价无法覆盖成本时,如果没有相应的资本金支持,企业将发生亏损,数字化转型战略难以为继;另一方面,保单提价后萎缩了的市场规模无法有效分摊其固定成本,也会引发企业的业务亏损。5、信息技术革命引发了保险市场的风险演化,当风险演化上升到整个行业层面时,市场结构发生变化。新技术创新造成了保险行业价值创造网络的重组,使现有的保险业务和保险企业的价值流通过程形成扭曲、阻隔或断裂,从而导致业务的萎缩或消失和保险市场的动荡。保险行业作为风险分散的专业机构,其得以立足的理论基础是承保对象的风险随机性,可以以大数理论对风险进行分散;得以立足的核心竞争力一是有成熟的商业模式和经验,二是具有风险管理的专业能力。互联网企业的创新技术对保险公司这两方面的核心竞争力都形成了有力的挑战。因此,本文在第四章中基于长期博弈模型,通过运行结果揭示的外部互联网科技企业切入后市场的破产情况和结构变化,从保险业立足的一个理论基础和两个核心竞争力出发,全面剖析了信息技术革命下保险行业的风险演化机理:(1)新技术创新使得某些承保对象的风险不再随机,挑战了保险业务立足的理论基础。由新的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将导致保险企业的经营失败。保单价格的调整将进一步促成市场的挤出效应,造成相关保险业务市场的消失。同时,个体损失分布的完全确定使得难以汇集足够多的同质风险,这将导致保险产品不能再在同质的承保对象间进行风险分散,而只能在同一承保对象的不同风险时期间进行风险分散。在此情况下,保险产品将在本质上成为一种风险储备金的金融计划。(2)互联网平台可以以更低的成本汇聚保险业务时,挑战了保险行业成熟的商业模式和专业经验。互联网平台可以凭借举足轻重的市场地位,向保险公司要求超额利润,挤压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同时平台构建逻辑的缺陷和隐蔽风险可能引发保险企业的巨额损失和整个市场的系统性风险。(3)数字技术创新公司拥有先进技术,挑战了保险公司风险数据的垄断地位和风险管理的专业能力。首先,创新公司依靠自身的主营业务优势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优的损失补偿方案,替代性的竞争产品将降低相关保险业务的规模,造成需求市场萎缩甚至消失。其次,创新公司具有优势开发更先进的精算技术,并垄断性地拥有损失数据,传统保险企业在相关的保险业务领域中被边缘化,失去了独立的市场地位和话语权,只能在数字企业建构的生态体系下寻找能发挥相对优势的局限生存空间。6、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在第五章中对技术革新下保险监管适用的原则和策略展开了进一步的探讨。保险行业监管应致力于建立动态的保险科技监管的长效机制,灵活调整和改造现有模式,增强对新态势新环境的适应性,保持监管效能的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此目标,提出了保险监管在信息技术革命的行业转型中应遵循的三点基本原则:(1)坚持有价值导向的弹性原则;(2)坚持变革中“利大于弊”的迭代试错模式;(3)倡导行业多样性原则,增强系统容错纠错能力。当前的监管系统依然遵循着技术性监管的思维模式,缺乏系统性、复杂性、前瞻性的监管理念。因为金融机构之间存在日益紧密的相关性,对个体金融机构的风险管控无法避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传统的微观审慎监管存在漏洞。只有构建起更严格的宏观审慎监管机制,弥补单一微观监管的不足,才能维持金融市场的稳定,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信息技术革命下,在数字化转型和行业升级的过程中,保险市场的风险是传统保险企业与数字创新科技企业经由竞争与合作而产生的。保险行业组织间网络的风险关联性复杂性也应该纳入监管机制进行考察、防控和管理。因此,保险监管应从“微观审慎监管”过度到“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兼顾的系统性风险监管机制”。具体的监管策略建议有:(1)依靠先进的信息数据与技术手段构建风险“预警”机制;(2)引入“负熵”抑制行业转型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系统混乱;(3)控制行业系统演化中的关键参量,改善演化路径;(4)利用“监管沙盒”模式,促进保险创新,同时为风险及其应对留有制度空间;(5)建立复杂系统视角下的行业风险监管理念和风险管理方法;(6)加强与信息技术创新相关的法律建设,营造透明良好的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