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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唯一执政党,是现行政治体制的核心。选人用人问题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必须关注、思考和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也是政治体制改革所面对和必须加以解决的重大问题。通过对选人用人制度沿革的历史考察,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选人用人制度和机制的形成和发展与政治体制的形成和发展紧密相关。因此,只有从政治体制改革的视野来探讨选人用人问题,这样才能对选人用人问题有一个准确的判断和清晰的思考。选人用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政治体制的架构和运行。人是政治体制的承载者和推动者。国家、社会、政党是构成政治体制系统的要素,三者在政治体制框架内的定位,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对执政党、政府和社会职能的合理分工、权力合理配置。在现代政治生活中,党的执政是在社会-政党-国家的政治架构中展开的,并形成一个具有内在规律的政治过程。政治录用是政党的重要功能,政治录用就是要在选人用人上体现政治意图,为实现和巩固执政地位提供组织保证。研究党执政条件下的选人用人,不能拘于政党自身,而是要置于政治体制结构和运行系统中。分析选人用人与政治体制改革之间的关联性,可以看到,选人用人必须适应政治生态环境的变迁,选人用人通过精英转换来实现体制变革,政治体制改革给选人用人合法性的提升提供了重要机遇,是选人用人公平性和竞争性的推动力,选人用人是政治体制改革中一个持续的政策过程。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具备宏阔的视野以及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取向。改革的战略目标、“中国式民主”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诉求、执政党自身建设的基本内涵都显示了民主化价值指向。科学化就是要探讨政治体制的基本状况,各个层面以什么样的方式和途径参与改革,在改革中所要扮演的角色,所能产生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对政治体制中的党内关系、党政关系、党与其他政党的关系、党与社会的关系各个层面进行设计。改革的目标领域不能局限于政党自身的一维空间,而必须在政党、国家、社会所构成的三维空间中展开。制度化、规范化是改革的最终归宿,政治体制改革,归根结底是为选人用人创造一个优化的制度空间。以政治体制改革视野对政治体制及其选人用人运作进行考量分析,可以洞察选人用人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以及体制致因,从而更为清醒地认识改革的客观必然性。通过分析和研究前苏联的政治体制及其选人用人,可以发现,在当下中国政治体制中还多少残留着印迹,执政党选人用人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祛除“苏联模式”的负面因素。人类政治文明具有普遍意义,分析和研究西方政治体制和政党的选人用人,就是要借鉴和运用政治文明成果。论文对选人用人改革进行较为系统的思考,并提出总体思路。按照政治体制框架下执政党所起的政治主体的决定性作用,合法性是政党执政的逻辑基点,法治是制度化的体现,以及政治体制改革政党推动的内在演进逻辑,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合法性和科学性原则、法治原则。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适应性、渐进性及在既定权威下保持现存秩序的连续性等特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在选人用人改革的基本策略、方式与步骤上,就必须正确处理好开放性和包容性、“摸着石头过河”和顶层设计、继承性和开拓性、单项突破和整体推进的关系。选人用人改革必须适应政治体制改革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选择相应的解决路径,真正实现社会-政党-国家的有机连接及运行。在民主化方面,把发展党内民主作为重中之重,凸显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的委员会制度载体作用,实现党内选举的突破,其中关键是在党内民主基础上建立一套党内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推动以“人民当家作主”价值内核的有序政治参与,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突破口。在科学化方面,围绕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领域,在党内关系上理顺党内权力授受关系,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并发挥其内在优势的制度价值。在党政关系上实现结构功能意义上的党政分开,其中一个根本出路是改进执政党控制政权的方式,通过强化党的渗透力,将党内精英推荐给公众选择,并经过法定程序,输送到最重要的岗位执掌政权。正确处理党与人大之间的党权和法权的关系,体现人大权力委托者地位,真正行使其合法权力,发挥选人用人方面的监督制衡作用。在党际关系上科学配置政党制度下的政治资源,开发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潜能,制度化地规避竞争性政党制度的弊端和选举竞争的负面影响,加强民主党派的政治监督,减少执政党选人用人失误,降低执政风险。在党与社会关系上开拓吸纳与输送社会精英的合法性途径,为精英流动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渠道。在制度化方面,建立党内法规与《公务员法》的法理性衔接,探索建立以《公务员法》为法律支撑的科学化干部制度体系。明确选举制和任命制的适用范围,把“选拔”与“选举”有机结合,形成一种有机的制度性关系。构筑以选举制为核心的制度通道,推动竞争性选举,建立精英与民众的代表-支持关系,实行严格的任期制和罢免制,确保担任领导职务的政治精英受到民主授权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