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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美国等国家的倡导下,展开了新一轮区域性、全球性的双边和多边国际贸易投资谈判,主要包括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以及多边服务协定(PSA),双边条约则包括美韩自由贸易协定,日韩自由贸易协定等,中国和美国也在开展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在这些谈判中,美国所倡导的高规则的投资标准成为了谈判重点。“负面清单”成为了一个被关注的热词,“负面清单”外资准入模式,是美国高标准投资规则的表现之一。中国在2013年建立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1(本文简称上海自贸区),并于9月份公布了第一份负面清单。采用负面清单的外资准入模式,是中国外资管理模式的重大转变。本文在此背景下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约四万余字。第一部分“绪论”。内容包括论文的研究背景,对相关文献的综述,本文的写作思路,创新之处及理论和实践意义。第二部分“上海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概述”。内容包括负面清单的来源,法理基础、法律依据、文本、功能定位和实施效果以及负面清单的修改。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为政府和市场划清了界限,体现了“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理基础,标志着中国国民待遇从准入后进入准入前的探索。在此逻辑基础上分析了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的法理基础。在多大程度上开放市场、采取怎样的外资准入模式是一国的国家经济主权的体现,分析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之前应当厘清制定负面清单的法律依据。对负面清单的研究少不了文本研究和实证研究,上海自贸区至今已经出台了两版负面清单,2013版和2014版,文章在本部分进一步针对负面清单的文本、定位、实施效果以及修改的程序和频率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上海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评析”。文章指出,上海自贸区公布的两版清单中仍存在着文本结构与负面清单国际通行做法差距较大、透明度不强、行业开放力度不足、对正面义务规定不清、措施缺少国内法律支撑、与负面清单相关的争议制度缺失等问题,为了完善负面清单,更好地与国际接轨,笔者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第四部分“上海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推广”。内容包括推广的路径、地方政府保留权问题等。笔者认为,当负面清单的外资准入模式在上海自贸区试验成熟以后,应当在全国层面推广负面清单,这既是改革开放的要求,更是和中国相关的BIT、FTA谈判的要求,那么推广的路径和方式则尤为重要。中国在很长时间内采用的是严格的审批制度,采用负面清单的外资准入管理模式对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挑战。推广负面清单需要对国内相应的制度进行完善,例如完善备案制度以减少企业成立后的风险,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以更好地保护国内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