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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部分介绍了美国国会与对华最惠国待遇的研究现状和选题的意义。世纪之交出现了一批研究美国国会与对华最惠国待遇的优秀成果。本文利用现有的研究成果,对美国国会在1990~2000年间在中国最惠国待遇问题上的举措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从而更清楚地展示中美关系中美国国会及其在美国对华决策中不可忽视的作用,以便更好地开展议会外交和对美外交。 第一部分论述了中国最惠国待遇问题的出现。自1980年《中美贸易关系协定》生效,中美双方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虽然对华最惠国待遇每年都要由总统提出,由国会审议,但国会采取与总统合作的态度,使对华最惠国待遇每年得以顺利延长。1989年“六·四”事件后,虽然总统与国会都主张对中国进行制裁,但国会要求在立法制裁中加进最惠国待遇的条款,遭到总统的反对而未能得逞。于是从1990年春开始,国会利用年度审议对华最惠国待遇这一途径,介入美国对华政策,导致了中国最惠国待遇问题的出现。 第二部分论述了从1990~2000年国会在年度审议对华最惠国待遇问题的行动。1990~1992年,众参两院每年都通过了或者取消中国最惠国待遇或者对其附加条件的议案,主要靠着总统的否决,才使中国最惠国待遇得以延长。1993~1994年,国会否决了取消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的议案,支持克林顿总统将贸易与人权“挂钩”又“脱钩”的决定,使中国最惠国待遇得以延长。自1994年克林顿总统宣布“脱钩”之后,国会内不再有议员提出对中国最惠国待遇附加条件的议案,而取消中国最惠国待遇的议案每次在众议院均遭否决。2000年,国会通过对华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法案,随后结束了国会对中国最惠国待遇的年度审议。 第三部分论述了影响国会对中国最惠国待遇立场的因素。一是国际因素。苏联东欧剧变,冷战结束,中美联合抗苏的战略基础不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