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起点,是生命成长的重要阶段。它对儿童的身心发展和后期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进行良好的学前教育,能为孩子的终身幸福打下坚实的基础,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教育公平,让所有儿童都公平地站在人生的起跑线上。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已初见成效。在学前教育方面,国家提出的方针是“两条腿走路”,主张建立“公办园为示范,民办园为主体”的办园格局。在我国的大部分地区,公办幼儿园数量因此而大幅度减少,民办幼儿园数量则大幅度上升,“两条腿走路”格局似乎已经形成。表面上看来,这一教育规划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但是深究下去,却发现在不同的地区,规划产生的效用也不尽相同。在大部分城市,公办幼儿园只占幼儿园总数的一小部分,在办学方面成了标杆和示范,而各具特色的民办幼儿园承担了大部分的学前教育责任,成了学前教育的主力军。然而,我国农村教学体系的发展却不容乐观。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农村民办幼儿园呈现出了无序发展的尴尬局面。本文中,笔者从幼儿、教师、学校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调查了解了嵩明县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总体情况,对近年来嵩明县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发展及取得的成果进行了分析,试图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探寻存在的问题以及形成问题的原因,并针对如何加强政府管理,提高学前教育的地位,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提出了一些简单的想法。笔者认为,从公共产品理论、教育公平理论和公共服务理论方面来分析,政府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向大众提供学前教育方面的优质高效的服务。这种服务大致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要把学前教育剥离基础教育,制定出富有设计理念、融有地方特色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教学体制;二是要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支持,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以适当的财政倾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和福利性幼儿园。三是要建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机构的检查和督促力度,缓解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带来的城乡教育差距。四是政府要确立立法意识,要从法律上保证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有序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