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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相比较,主观上的恶性小,社会危害性轻,作为人生的重要时期,尽可能避免因监禁刑对心灵造成的伤害。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人道、经济、有效的刑罚执行方式,对于未成年犯采取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方式有很积极的意义。然而我国社区矫正起步较晚,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更是如此,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在立法、矫正项目设置、执行主体、人员配备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不足,成为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发展的瓶颈。那么,如何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完善,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为社区矫正的主要对象,社区矫正也将成为未成年人刑罚执行的常态化措施。我国从2003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到今已经十几个年头,通过理论与实践的不断摸索,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也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却相对滞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虽然明确了对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如与成年人分开进行、要根据其年龄、心理开展监督管理,然而只是做了原则性的、指导性的描述。使得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律上没有足够的法律保障;矫正措施上没有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征相适应的矫正项目、矫正方法;工作队伍上,没有相对专业、了解未成年思想等。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效果不理想,一些矫正项目走过场、走形式,社区矫正预防和减少犯罪的作用不能得以充分发挥。因此,我们要正确的审视现行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及成因,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不断的完善,最终发挥社区矫正在监管和帮扶未成年人方面的最大优势。我国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这方面的研究还相对较少,能检索到的论文仅有几十篇,并且视角比较分散。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采用比较的方法、逻辑分析的方法,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在实践中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论述,分析论证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存在问题的成因,从七个方面提出如何对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完善。本文选择了我国未成年人的视角研究社区矫正问题,首先通过对社区矫正的概念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概念进行阐释,其次介绍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现阶段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问题及成因,从而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