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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通信领域在近30年来发展迅猛,从第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发展到第五代移动通行技术,我国通信企业的研发能力正在不断增强,专利保护意识也日益提高,专利申请量也逐年递增,专利已经成为通信领域保护核心技术、保持行业领先优势、占领国内外市场的一大利器,在全球保护一体化的今天,拥有核心专利就等于在市场竞争中占领了主导地位。在通信和互联网技术领域,大量的技术创新都可以通过软件上的算法改进提升硬件设备性能而实现,算法研究应用在信道编码、图像增强、语音识别、信息安全、搜索引擎等等各个方面,因此企业希望能够通过申请算法专利,保护到行业核心技术,申请量逐年呈现上升趋势,然而目前这类申请的授权率整体偏低,其涉及到的数学算法、计算机程序等有可能被排除在专利授权范围之外,因此本文以算法专利的特殊性为切入点,对不授权的算法专利文本进行统计分析,找出了算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主要原因,从算法专利的适格性、创造性及功能性限定的问题入手,研究分析欧洲、美国及日本在上述方面的审查规定及判例,比较我国专利法和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结合实际案例,对算法专利申请的审查标准进行探讨并给出一些建议,提出在算法专利客体判断时法要通过算法是否应用在特定的技术领域,算法是否与计算机系统产生不同关联确定其是否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在对算法专利的创造性进行判断时,要从发明构思出发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将技术方案整体与现有技术做对比,当区别技术特征为算法时先判断技术性再考虑技术启示。最后对于算法专利申请的功能性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如何审查及撰写形式给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够提升算法专利申请的授权比例,使算法专利申请得到一个相对稳定的保护,有效地维护申请人的实际利益,激励发明者的创新动力,稳定专利交易、运营市场的持续推进,促进通信、互联网行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