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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断深化的经济全球化对国际劳动力流动的需求日益增长,同时也提供了更多便利的条件。其中临时劳动力流动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但是相比国际贸易和投资而言,其发展速度和规模仍非常有限。经济学家的分析表明,如果提高临时劳动力流动自由化水平,将会给全球经济福利带来巨大的提升。由于世界劳动力分布和发展不平衡,众多发达国家出现越来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而不少发展中国家则在未来几十年内劳动力富足,这也给临时劳动力流动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临时劳动力流动要发展,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特别是全球性的多边法律制度的保障和推动。本文以临时劳动力流动全球性多边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确证其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分析现行制度的现状及不足,探寻未来发展的方向和路径,提出我国应对之策。论文包括引言,本论和结论三部分,本论部分共计五章。第一章临时劳动力流动全球性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及渊源。笔者首先对“临时劳动力流动”这一概念进行了界定;然后在分析临时劳动力流动法律制度的四种类型的基础上,阐述了发展全球性多边法律制度的必要性;接下来,文章梳理了临时劳动力流动全球性制度的法律渊源。第二章移徙工人公约对临时性移徙工人的权利保障。移徙工人公约是临时劳动力流动全球性法律制度的重要渊源。该章首先考察了临时性移徙工人在就业国的待遇现状,发现临时性移徙工人的待遇不仅低于当地工人,甚至还低于永久性移徙工人。接下来,笔者从临时性移徙工人权利保障的角度,对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移徙工人公约进行了分别和综合性的考察分析,得出移徙工人公约以权利保障为本位,赋予了移徙工人诸项权利,但是存在诸多不足和缺陷,特别是对临时性移徙工人的权利保障重视不足。第三章《服务贸易总协定》对临时劳动力流动的规制。WTO《服务贸易总协定》是临时劳动力流动全球性制度的另一大渊源。自然人存在是国际服务贸易的第四种方式,属于临时劳动力流动。自然人存在是一个非常模糊且狭小的概念,其范围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自然人存在制度中,最惠国待遇是基石,具体承诺是核心,谈判是制度完善的途径。该章依次对自然人存在的定义和范围、自然人存在最惠国待遇及例外、自然人存在具体承诺及自然人存在谈判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应拓展自然人存在主体的范围,改善自然人存在具体承诺,推动自然人存在谈判前行。第四章临时劳动力流动全球性法律制度的差异、协调与发展。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和移徙工人公约分属于不同的制度体系,存在着较大的制度差异。鉴于现行的制度尚处于非常初级的发展阶段,且存在明显差异,因此需要在协调的基础上谋求发展。该章首先分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和移徙工人公约在临时劳动力流动制度上存在的核心价值目标、术语、规范差异;然后围绕着临时劳动力流动全球性法律制度应该如何发展这一问题,提出应以发展为总价值目标,加强国际组织间的分工与合作,并列出三条可行的发展路径。第五章我国临时劳动力流动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发展对策。该章从全球性法律制度、区域和双边法律制度、国内法律制度三个层面分析了我国临时劳动力流动法律制度的现状。面对全球性法律制度的发展,针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发展的不足,笔者提出了五点对策建议,即积极参与WTO自然人存在谈判、充分利用相关人权公约与劳工权利公约、参与并主导全球性多边新规则的制定、发展区域和双边法律制度、完善国内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