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我国早期证券市场不成熟,市场容量小,监管制度不完善,资本市场满足不了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的融资规模需求;另外民营企业在发展初期由于自身资产规模较小也无法达到A股上市标准;导致很多大型国企和民营企业都纷纷奔赴海外进行间接上市。此类企业普遍采取在我国境外注册公司,以境外法人身份在海外上市融资,满足自身筹资需求。我国最早的境外间接融资的实践发生在香港资本市场,香港市场针对此类中资概念股,创设了红筹股的称谓。此后,内地业界人士便对在海外间接上市的中资企业统称为红筹企业。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市场日渐成熟,市场容量增大,监管机制日趋完善;由此业界人士都呼唤红筹股公司回归A股市场。但是,由于红筹企业特殊的境外法人性质,造成了很多回归A股市场的制度障碍;进而引发了很多回归模式的制度争论和探讨。本文从红筹股概念分析入手进行问题的展开,将针对红筹企业回归A股市场的模式制度进行比较,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析研究,以便最后提出红筹股回归后的制度安排建议。第一部分对红筹股的概念产生历史及概念内涵演变进行分析,梳理香港市场的红筹股概念及其外延包含的公司类别及内地的红筹股概念及其外延包含的公司类别,最后得出结论本文所指的红筹公司范围。第二部分回顾红筹股形成的发展阶段,包括了香港市场的红筹股历史和香港市场之外的红筹股发展历程。第三部分讨论了红筹股公司回归A股市的基本动因,包括:中国大陆宏观经济实力日趋增强;让国内居民分享红筹企业成长利益;国内资本市场日趋成熟;红筹企业回归促进A股市场上市公司提高质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第四部分比较分析了红筹公司的各种回归模式,对各种模式的优缺点进行分析,得出结论红筹公司直接IPO方式回归A股市场为最佳模式。第五部分探讨了红筹企业IPO方式回归A股市场的将遇到的各种问题;并且参考国外市场的公司法律制度,对我国市场的实践进行制度思路建议,同时设想回归后的市场设置模式和各项具体制度安排。通过IPO回归方式的制度安排,展望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