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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全国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表明,中国青少年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指标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城市超重和肥胖青少年比例明显增加,部分农村青少年营养状况亟待改善。1985年,中国儿童肥胖率不到1%,2006年底已达到8.1%,平均每5年增长一倍。面对青少年体质的不佳现状,2006年12月23日,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首次提出“阳光体育”的倡议,全国开始了“阳光体育”的推广与普及。2007年5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文件对加强青少年体育和增强青少年体质提出了20项要求。7号文件的下发为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的实施提供了工作指南,也是开创学校体育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至此全国各地掀起了实施“阳光体育”的高潮。为了了解“阳光体育”的实施对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的积极作用,对“阳光体育”实施的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就成为了本文的出发点。鉴于阳光体育实施对象的多样性,地区的差异性,本文选择了《洛阳市中学“阳光体育”实施的现状调查和对策研究》作为研究主题,通过采用文献资料、问卷调查、访谈及实地考察等方法,在对洛阳市部分中学“阳光体育”实施现状进行调查及有关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得出如下结论:洛阳市中学“阳光体育”自实施以来,以《意见》为指导思想,各级领导较为重视,突出青少年体育以学校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以“阳光体育”为主题的各类体育活动,并从硬件和软件上为“阳光体育”的顺利实施创造一定的条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相对于“阳光体育”实施以前,学校体育得到了进一步重视,学生体质有所提高,体育设施有所改善。但由于实施者和实施对象对“阳光体育”的认识还不到位、“阳光体育”实施的体制和机制尚未健全、体育发展的社会环境不佳以及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的交互作用未能得到充分认识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洛阳市中学“阳光体育”发展依旧步履维艰,存在着明显的制约因素,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高。“阳光体育”的实施,关键在于市政府和主管领导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思路。市政府要严格落实《意见》,根据洛阳市实际情况,制定学校“阳光体育”实施的方针、政策、规划、法规,形成立体框架;要十分重视社会体育发展建设,提高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的数量和质量;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群众体育锻炼的自觉性,为学校“阳光体育”的实施创造很好的外部环境;要鼓励社会兴办各种类型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加大对其资金的扶持力度,对其经营运行进行定期的检查,切实保证其服务于青少年体制健康的提高,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市教育局出台的《洛阳市开展百万学生“阳光体育”实施方案》,要重在落实、检查和督导;在学校“阳光体育”实施所需的硬件及软件建设上,给予大力支持;对于各校工作的评价,应结合该校体育工作成绩,尤其要把各校“阳光体育”实施的效果及工作成绩作为评价和考察学校的一个重要标准。